银行界
首 页 | 业界动态 | 银行培训 | 资格认证 | 在线学习 | 政策法规 | 银行理财 | 专家观点 | 品牌中小银行 |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城商行 | 农村金融 | 全国股份制银行 | 外资银行 | 分支行动态 | 贷款通道 | 银行会客厅 | 银企对接 | 企业融资 | 信用查询
信用卡 | 银行股票 | 论文集锦 | 焦点人物 | 机构分析 | 贷款产品 | 媒体视觉 | 行业会议 | 人才市场 | 休闲BANK | 银行社区
搜索: 高级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论文集锦

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特点与未来走向

时间:2012-10-16 15:12: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供稿单位:中国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  作者:樊志刚 赵幼力 杨荇

  针对次贷危机暴露出来的缺陷,2008年以来,国际监管机构着重在董事会职责及履职能力方面进行了强化。国际清算银行要求银行业公司董事会全面完善公司治理,并定期审查治理措施的实施及效果。欧洲银行业监督委员通过提高入职测试标准、监管约见谈话等方式,提高对董事会成员任职资格的要求,确保其具备独立性和应对公司管理挑战的能力。新加坡金管局除了要求评估董事履职能力,制定董事履职时间指引外,更强调独立董事的重要性。要求发挥独立董事对保护金融机构整体利益、制衡管理层和大股东的重要作用,提高独立董事所占比例。

  (2)明显的内部人控制特点。作为一种在转轨经济和新兴市场经济体常见的现象,美国银行业中同样存在明显的内部人控制特点。其原因在于,第一,分散的股权结构使投资者忽视公司治理。美国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十分分散,美国银行、花旗银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仅为4%、5%左右,而分散的中小股东缺乏影响或控制董事会决策的能力。第二,内部监管权力的集中使公司治理缺乏约束。在美国金融机构中,通常由董事会主席兼任公司首席执行官,使经营权和监管权高度集中,其结果是董事会难以发挥监督职能。上述两个方面共同形成“弱股东、强管理层”的内部人控制格局。

  针对上述问题,美国一方面如前所述强化了董事会职责及履责能力,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另一方面,进行董事长与CEO分设尝试。如华盛顿互惠银行(WaMu)的机构投资者就明确提交“将CEO和董事会主席分开”的股东提案并获得51%的投票支持率。

  (3)不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美国银行业大多实施了高管期权激励和收益分红制度,但却缺少着眼于可持续发展的风险约束机制,即在企业制度设计中缺少对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的问责机制和高管层不当收入的追回机制,高管激励呈现出明显的当期性、短期性和不对称性。这种扭曲的机制使得银行高管将潜在的风险和应承担的责任置之脑后,这必然危及银行的长远价值。

  危机之后,美国出台了一系列高管限薪令,以期规范高管薪酬体系。根据美联储“薪酬指引”要求,28家大型银行自行设计不会引发过度冒险行为的薪酬计划,但有关薪酬计划要得到美联储批准才能实施。同时,“薪酬指引”还将涵盖其管辖内的近6000家银行。

  2.国际银行业外部治理的主要缺陷及改进措施

  (1)政府监管不到位。在次贷危机中,暴露出美国监管体制许多弱点。《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通过之后美国实行混业经营,却沿袭着分业监管格局,在危机中暴露出标准不一、监管重叠与监管真空并存等问题。同时,监管严重滞后于金融创新,金融衍生品在金融机构和监管当局之间造成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危机之后,奥巴马政府于2009年6月公布了金融监管改革计划,主要内容是:扩大美联储权力,监测整个金融系统风险;财政部将有权接管重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审批美联储所发放的紧急贷款;推出大银行破产的可行机制;设立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机构”,推动金融监管架构改革。

  (2)信息披露不透明。在充分的信息披露之下投资者能客观定位风险偏好和改善风险管理,金融监管机构能有效加强监管。与之相反,信息不对称则会降低公司治理水平。从美国的情况看,即便是拥有十分发达的外部中介机构市场,但外部审计和评级机构仍无法实现公司信息的完全透明。同时,还有一些金融机构利用表外业务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完善,将大量业务转到表外以掩盖自身风险。

  吸取次贷危机教训,近年来,欧洲银行业监督委员会要求银行业公司确定薪酬信息披露频度(至少每年一次)、披露内容(薪酬政策决定程序、薪酬和业绩关联过程、风险因素及评估方法、在对不同职员分配延期与非延期薪酬时使用的参数等),确保公司所有职员享有薪酬政策知情权、自身薪酬标准提前被告知权等。日本则从市场出发,针对上市金融公司制定“四点法则”,确保信息披露全面真实:一是公司治理架构必须披露,二是公司董事和监事的薪酬信息必须披露,三是公司交叉持股信息必须披露,四是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投票结果情况必须披露。

  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们认为,一方面中国银行业公司治理不同程度地还存在着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共性缺陷,而另一方面,中国银行业自身特色的治理难题也需要我们不断开拓创新。在已经搭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架构之后,现阶段的关键在于公司治理运行机制的优化和改进,着力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和制衡的有效性。

  一是委托—代理关系需进一步理清。从中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实践来看,对于大型商业银行来说,虽然中央政府已经建立政府出资人制度,代表政府对大型商业银行行使委托权,但国有控股仍占据主导地位。

  对于中小商业银行来说,其股权也主要集中在地方政府或国有大企业,私营企业、自然人以及外资股东持股比例偏低,其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更多地受地方政府影响,甚至在有些地方银行领导的选择要与行政级别挂钩而不是依据其所做出的业绩和才能。在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下,使得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职责弱化,影响中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效率。

 3/5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尾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1号罚单折射银行违规放·银行揽储暗战
·央行定调加强逆周期调·银监系统2018年开出逾
·时隔三年,央行再度全·央行:下调金融机构存
·2019银行“严监管”仍·央行:加强存款准备金

图片新闻

2018年商业银行核销不良贷款9880亿元
央行整治拒收现金工作成效显现 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资管新规出题 机构转型迎考
银行资产质量持续改善

热门点击

2012年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
2010我国银行业资产结构

在线调查

2019年您对哪家全国股份制银行服务最满意?
  •  中国农业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
  •  中国银行
  •  交通银行
  •  中国邮储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
  •  中信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
  •  兴业银行
  •  招商银行
  •  华夏银行
  •  广东发展银行
  •  平安银行
  •  浦发银行
  •  浙商银行
  •  渤海银行
  •  恒丰银行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服务内容 | 联系我们 | 加盟合作 | 免责条款 | 招贤纳士

Copyright © 2002-2011, tban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中联银信(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贝邦律师事务所 姜波

版权所有:银行界 京ICP备10000166号

京公网安备1101140009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