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内控合规太严了。”经常听到同事们这么说, 从“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一笔一清”、“大额换人复核”、“离柜锁屏收章锁箱”等,到“不能替客户保管印章、卡、网银盾等重要物品”、“不能代客买理财”、“不能与客户发生资金往来”等等太多烦人的规定束缚着我。
但是你可知道,面对缜密的风险防范制度,面对高举高打的高压态势,还是不乏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的亡命之徒以身试法,以青春和生命作赌注玩火自焚。有的是知法犯法,严重违犯业务规定挪用资金而被开除,有的是虚增存款而被降职停职,更多的一般性的业务差错而被积分就更不用说了。这些人最后毁灭了职业理想,断送了职业生涯,给亲人带来了无尽的痛苦,使家庭失去了一份稳定的收入,甚至面临牢狱之灾,给原本幸福的家庭频添痛苦的惨痛的教训。
每一项规定的建立,都不是凭空想象出来产物,而是在经历过许许多多实际工作经验教训总结出来的,都是与我们日常工作息息相关的,为此,对于违规失职行为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提升案防问责的威慑力,特别是对一些屡查屡犯、屡纠屡错和各类重复出现的操作风险隐患,坚决实行“硬约束”、“零容忍”,绝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情,必须坚持“严”字当头,加大违规者的违规成本,使其不想违规、不愿违规、不敢违规,从而达到根本上防范风险和遏止案件发生之目的。
千重要万重要,防范风险最重要。内控合规工作任重而道远,只有全行上下都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要求同事,我们才有保护自己和广大客户的权益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