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是当前金融机构接受的最多的押品,加强房地产抵押物评估风险防范,能够稳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降低资本耗用、推动信贷业务持续健康发展。下面就如何防范房地产抵押物评估风险谈几点个人看法:
一、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避免房地产抵押价值高估。房地产抵押价值是以履行担保为目的的一种资产补偿价值,其价值的确定受资产的价值变现能力及抵押期间面临的风险的影响。对不同类型的房地产抵押物应分别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房地产抵押评估指导意见》指出目前主要以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为三大基本评估方法,每一宗房地产抵押物均需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下的价值,取较低者作为确定信贷额度的依据最为安全。同时,金融机构评估报告审核人员要注意收集和积累房地产市场资料,增加价值判断经验,建立基础资料收集和利用制度,掌握本地各地段有代表性的主要房地产价值、租金水平、市场变化等信息,以便更科学、合理地确定房地产抵押评估价值。
二、选择合适的抵押物。在选择抵押物时,要确保合法、有效,不能选取法律禁止或有瑕疵的抵押物。按照《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它建筑物;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它房地产。同时,为保证抵押物安全,对存在权利瑕疵或实物瑕疵的抵押担保物也应该不予接受,如拟抵押房地产存在拖欠工程款,各种税、费等情况,应在其补交相关费用后方能考虑用作抵押。
三、重点审核评估报告的几个关键风险点。一是价格定义:价格定义包涵了土地用途、土地开发程度、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等重要信息,若改变土地用途等条件,将会对估价价值产生重大影响。二是他项权利:他项权利指抵押权、担保权、地役权、租赁权等权利,评估对象若已设有他项权利,该房地产抵押时则抵押价值不得超过该房地产价值与他项权利的差额。三是使用权性质:土地使用权若以出让方式取得,则评估价值可以作为该房地产的价值;如果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评估价值应扣除预计处分所得价款中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额。四是评估时点:评估时点一般是评估公司设定在评估报告出具前后的某一特定时点,评估时点下的评估价值不是抵押贷款到期时的预期价值,因此必须把握房地产发展趋势,充分考虑市场风险。
四、建立评估机构的动态考评机制。金融机构要规范和加强对评估机构的选用和管理,有必要了解和拥有估价机构质量保证体系的完整资料信息,要选择资质高、信誉好、服务水平好的评估公司作为合作机构,并与评估行列实现资源共享,为防范风险创造条件。(造价咨询业务营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