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翻出已去世多年的母亲在农村信用社的代发工资存折,存折上仍保留原来剩余的600多元,我决定将存折注销。
我来到单位马路对面的信用联社销户,柜员接过存折一刷,对我说“销不了”,“为什么”?我问,“系统中未登记身份证号”。“不会吧,从2008年就一直在你们这里取款,从来没说过未留存身份证的事,怎么今天不行呢?那要怎么办?”“本人带身份证到开户所办理”,柜员轻描淡写地说。本人?人已经不在了,且账户上只有600多元钱,有密码,你们不能解决吗?”“到开户所去”.柜员再次强调,且明显感觉有点不耐烦,到这时,如果是一个心情不好的客户,一个火爆脾气的人,估计一场争吵不可避免,我是一个有素质的人,一个银行白领,懒得和她们计较,既然她说不行那就走吧。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一件事如果想把它了却心里就装着这件事,一心想着早把它处理完,何况我这件事还有点棘手,我就更耐不住了。第二天,我又来到信用联社,接待我的仍是昨天那位柜员,这次我改变了策略,不说销户,而说取款。可是结局与昨天一样,柜员再次拒绝,依然说要到开户所办理,并指了指玻璃窗。我瞄了一眼玻璃窗上的公告,是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诈骗的,从2016年12月1日执行。我陈述我的理由,第一,实名制从2000年开始,这本存折是2002年开的,未录入身份证号码不是我的错。第二,存折虽是我母亲的但有密码,自2008年以来一直在你们所办理取款;办过这么多次业务从未提醒过身份证的事;第三,取款金额不大,我可以留存我的身份证、电话。你们公告的重点主要是为防止电信诈骗,我不至于因这600多元而冒领或来个电信诈骗吧。尽管自认为理由充分,合情合理,但仍然没有结果,不但女柜员坚持,边上一个主管也在搭腔,这就显得问题更严重,我只得再次悻悻然走了出来,我仍然是个有素质的人。
看来这钱要取出来,除非到开户所去一趟。开户所在宁乡的一个镇上,我按照存折上的电话号码拨了过去,就算要去我也得先弄清楚需带些什么,到底能不能取。电话拨通,我便主动将开户未留身份证、人已去世的情况先向她说明,女柜员似乎对我的告知不置可否,继续说着“要本人带身份证来办理”的话,我说姑娘,你听清楚我说的话了吗?人已经不在了,这600多元必须要我跑一趟宁乡吗?“哦,人不在了,那还要凭公证书才能取”。“还要公证书?我为了600多元跑这么远,还要出钱办公证?有密码不行吗?你们开户时未录入身份证,现在突然说取不了,我不能接受,再说,我也不会为了这点钱来个诈骗吧”。“那时候开户没这么规范”,女柜员补充道,然后停顿了一下,“那你就带你的身份证来开户所办理”,听得出来,电话中女柜员底气不足的回答,她应该在权衡这600多元由她人代取与制度之间的偏离,如果取了会有怎样的风险,但最后一句给了我希望:长沙的网点如果愿意取也可以。
第三天,我拿着存折又来到同一信用联社,一个小姑娘接待了我,谢天谢地,不是昨天那位了,我虽是银行职员,平日里总站在银行的角度考虑问题,但此时我是顾客,我想着的是赶快立即把钱取出来,不想为此费时费力跑远路,不想为此找熟人。正当我忐忑不安心里暗暗催促她快点快点,“存折上有630元多一点,取多少?”小姑娘的话让我喜出望外,“取628元吧,把存折留着”,我还在担心着她提出要求时,现金已从窗口递了出来,我说了声“谢谢”,如释重负地走出信用社大厅。
三次取款经历,两个不同的结果,如果站在银行员工的角度,前两次柜员按制度办事不能说她错,但站在客户的角度想必大家都和我一样的心思,都会感激小姑娘,她没有把问题复杂化。这次取款经历,让我想到媒体的一些报道,将重病人抬至银行大厅为的是要本人到场,一个接着一个的证明为的是证明你就是你。这次取款经历,我深深体会了制度与实际业务之间的碰撞,感受了客户的焦虑、愤懑、不满、动怒。服务,真的是软实力,不能游离于制度之外,但也要做到制度置于人性化之中,多思多想多问多落实,既熟悉制度又能把握制度,才能真正赢得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