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0日建行郴州永兴支行召开职工大会,组织学习了201621号党廉案防工作提示书--2016年以来员工严重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通报,里面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我在为那些落马的同仁扼腕叹息之余,也开启了一番关于工作责任与个人名利、职业道德与个人行为规范的思索和引申。作为银行员工,我认为应时刻做到三省吾身。
一省,是否做到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合规意识。记得我行案例中有一段这样的描述:“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总是落后于实践,存在覆盖不到的领域,存在执行不力的情况,难以尽善尽美,因而需要思想意识的力量来弥补。因为思想意识决定了人的心态,人的心态又决定了人的工作态度。”因此,我们应该不断加强自身的修养,在每个工作日,我们都在进行着业务操作或是业务管理,我们应该习惯性的思考我们正在进行的操作或管理是否合规合法,是否还存在可以完善的地方。思想意识决定行为和习惯,每个员工如果在思想上能够引起高度重视,那么合规理念一定会深入人心。
二省,是否做到岗位要求的廉洁自律。认真落实有关规章制度,使思想不“越位”行为不“越线”。违规处理办法中规定的违规行为,实际上都与我行的具体规章制度相联系。如在信贷管理方面,我行规定了客户的准入条件,放款条件等,这些条件都是前置性的,必须在具体行为实施前满足,很显然,如果具体经办人员忽视前置条件或者甚至与客户串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就是违规行为。因此,确保行为不违规,前提必须学习各项律法规及建行规章制度,按章办事。
三省,是否做到遵规守规。此次违规案例的学习是对今年以来我行出现的重大案例的归纳与总结,也让我深刻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文,不熟悉我行规章制度的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我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对业务的敏感性,保持进取不止的学习态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吾日三省吾身,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知法懂法守法、抵制诱惑,绝不越法律雷池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