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金融行业的迅速发展和网络技术的快速进步,利用电话、网络、ATM、POS、移动支付等非面对面的交易形式日益普及。这些金融创新业务有效的促进了金融行业的发展,同时这些易于隐匿客户真实面目的新技术手段的出现加大了金融机构“了解你的客户”的难度,在客户身份识别、可疑资金监控与拦截、可疑交易识别等方面难以实施有效的反洗钱监控。犯罪分子很容易利用银行新业务中的风险控制薄弱点,将其作为洗钱工具,对目前主要基于柜台交易的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通过可行的技术、操作方式和监管手段来加强针对这些新业务的反洗钱防线,是今后反洗钱工作中一项重要任务。
一、银行创新业务中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难点
目前金融行业的业务创新主要是基于网络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扩大交易渠道,提供新的支付方式与支付场景。客户资金交易均由客户自主操作,银行无法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资金来源、用途等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客户尽职调查存在盲点。
(一)客户尽职调查难。传统支付主要在柜台进行,银行柜台会要求客户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并保留交易物证。而在网络环境中,客户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不同的交易介质进入在线金融账户并转移资金,电子支付系统通过对密钥、证书、数字签名的认证完成交易双方身份的确认,没有直观的身份证明,也不能审查支付方资金的来源及性质,难以确定犯罪分子的真实身份。即使存留有电子证据,也可能因为出现密码、身份证号码等被窃取的情况,难以确定不法分子的真实身份。
(二)资金监管难,可疑交易发现难。在现有条件下,对网络业务的监管、发现可疑交易存在诸多难点。一是客户进行电子支付时,不需要与银行直接接触,不受时间、地点、距离的限制,客户的身份无法有效验证,客户的资金被迅速转移,金融机构难以监管客户资金流向。二是犯罪分子可通过将资金小额、多笔转入转出,或者在不同账户、不同交易介质之间来回切换等操作割裂资金链条,达到逃避监管的目的。三是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的发现和甄别可疑交易。目前各家银行数据都集中到总行后台,由总行直接监控。要在海量的交易数据中实时筛选出可疑交易并及时跟踪监测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还有难度。
(三)难以掌握完整的交易信息。金融交易方式的创新使得支付流程碎片化,客户的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被分割,如在网络上完成一笔交易,需要发卡机构、互联网支付机构、电信运营商、收单机构、持卡人、商户甚至外包服务机构共同参与。参与主体的碎片化致使同一客户的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被分散保存在不同的机构中。银行以及反洗钱监管部门均难以掌握开展反洗钱工作所需要的充分信息, 导致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效力被削弱。
二、银行创新业务中反洗钱工作新思路探索
(一)强化客户尽职调查,做好事前防控
客户尽职调查作为反洗钱国际标准中预防措施的基本要求,已日益受到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高度重视。客户尽职调查意为在与一个陌生的客户签署商务协议前例行的客户背景调查程序,以对即将开展的业务关系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客户身份识别是客户尽职调查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反洗钱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贯穿于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全过程。金融机构通过客户身份识别了解客户的真实身份,客户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资金来源和用途,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等情况,为开展反洗钱工作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客户信息。
一是加强开户管理。严格控制网银业务准入。银行应对经审查认为客户申请使用网银业务理由不合理的,拒绝受理其申请,从源头上缩小洗钱活动的生存空间。二是要做好客户尽职调查工作。要通过回访,实地查访,向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核实等多种渠道进一步核实客户身份,调查了解网银客户的住址、职业、经营状况等真实情况,对调查中发现的身份不明或代办开户的客户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对网络资金账户设置交易限额。根据单位、客户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规模设定网络支付限额。对难以进行真实交易身份识别、难以判断真实交易是否存在的资金支付也要限制在一定规模以内。四是建立客户风险等级识别制度。根据客户等级设置支付单笔限额、单日限额和跨境支付限额,将资金流与信息流加以匹配和管控,通过规模控制实现对风险的有效防控。
(二)完善网上银行资金交易监测体系,做好事中管理
商业银行虽然制定了反洗钱内控制度,但大都照搬人民银行和其上级行文件,没有针对不同的业务种类建立相应的制度及可疑交易识别的操作细则。在各家金融机构网上银行操作规程中,没有针对反洗钱的相关制度和控制措施。
一是建立客户身份信息管理系统。金融机构业务不断创新,客户在金融机构办理的业务不仅仅是存取款,还有信贷、理财、消费、证券等等。目前客户的身份信息以及交易信息分散在各个业务系统中而不是集中管理,不利于反洗钱工作的展开。因此,金融机构应整合其线上线下的业务系统,建立以客户为单位,涵盖客户名下的所涉及的全部交易的客户身份信息管理系统,将客户身份信息,以及在金融机构办理的各项业务信息进行统一管理,以便全面反映客户综合情况。统一管理客户身份信息,一方面将金融机构庞大的客户群体进行系统化管理,可以随时查询、更新,动态管理客户信息;另一方面便于分析客户的资金情况,有利于发现客户的异常交易。
二是将反洗钱实时监测系统对接网上银行等银行创新业务。金融行业的不断创新使得客户可以选择的交易方式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传统的反洗钱监测系统也应及时跟进,根据银行业务系统实际和反洗钱工作特点,将反洗钱监测系统对接网上银行等银行创新业务,建立以客户身份、基本账户、资本规模、资金流量、主要流向等为参数的监测分析信息系统。商业银行反洗钱监控人员根据预警信息和客户资料,对资金交易进行甄别分析,确定可疑资金交易。对资金流动规模大(包括国内、国际)、频率高、经营行业特殊或经营范围变动大、资金阶段性流动异常的客户群进行重点监测。
(三)可疑交易及时报告和反馈,做好事后监控
目前银行的数据中心设在各家商业银行总行、各地市级分行设立工作站、支行级机构设立终端,实时对网上银行等非柜面业务进行监测分析。同时,要充分发挥终端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中的作用,将监测到的可疑交易信息及时下发终端机构进行核实验证,终端机构反洗钱工作人员对发现的可疑交易及时报告,对上级行下发的信息及时反馈。终端机构的相关柜员可凭柜员名和密码登录相关系统,通过查看网银用户大额转账汇款交易记录及相关投资理财报表,对辖内网银用户的转账、投资等交易活动进行事后监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