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银行,免不了要办理授信业务,而授信业务除了部分采取担保和信用方式的也离不开抵押,抵押的核心就是押品。对于银行来说,押品是缓释银行信用风险的重要工具,而实际工作中却往往是押品出现了风险,这也算得上是银行从业人员最不愿意发生的事情吧。那么,在押品价值确认的实际工作中最容易出现的风险有哪些呢?本着抛砖引玉的想法,下面按照押品价值确认的过程结合实际工作发现的问题,将相关风险点列述如下:
受理、审查阶段:《中国建设银行授信业务押品管理办法》规定:”客户经理应对押品及权属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包括押品的位置、面积、数量、存放状况、存续状态、占管、重复抵质押、产权纠纷和涉案等。”,同时规定:“客户经理应对押品的形式要件和抵质押权设立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进行审查”。
常见的风险点有:1、违反合法性原则。如:客户经理受理集体土地上的房产、有产权纠纷的押品、涉案的押品、国有资产等按照法律规定需批准而未批准的押品;2、违反合规性原则。如:客户经理受理土地抵押,土地上的房屋或在建工程未一并抵押、接受公益性质的押品、押品实际情况与权属证明文件的记载不相符的;3、违反有效性原则。如:客户经理受理存在优先于建行抵押权的权利的、押品存在地役权和用益无权的、土地出让金未清缴的、出租影响押品变现或处置的。
押品的评估阶段:1、选择非省行准入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2、评估公司超业务范围评估业务,如:房产评估公司评估土地使用权;3、评估的基础资料不齐全,如:房产缺少配套的土地证;4、评估报告为假报告;5、评估报告缺少技术评估部分、缺少权证复印件、缺少区位示意图、缺少照片等;
押品价值确认阶段:1、资料审查不严,对缺少的资料没有落实补齐;2、对评估的过程、结果审查流于形式;3、押品评估确认价值畸高。
按照有关规定:客户经理对押品及权属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抵押的有效性负责;评估结果审定人对评估结论的客观性、公允性、合理性、准确性负责。所以,押品评估价值的确认既需要评估结果审定人的严格审查,也离不开客户经理的严格把关。希望在实际工作中,客户经理与评估结果审定人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