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发生多起储户存款在银行“不翼而飞”事件,暴露了银行管理失范。银行难逃民事赔偿责任,而储户面对“贴息存款”等高额回报诱惑也须提高防范意识。
近日,在工行河北石家庄建华支行多位储户存款丢失,不法分子以高息为诱饵诈骗客户资金。在其中的一起案件中,社会人员高某、孙某向客户余某许诺给予8%的贴息,由高某陪同余某到石家庄建华支行随机排号办理了300万元定期存款业务,并开通了网银、申领了U盾。此后,这笔定期存款通过余某本人U盾转为活期存款后分4笔被转出,其中24万元转给了余某自己,54万元分别转给了高某、孙某。此类案件中不法分子往往打着银行的幌子,以“高息”为诱饵,编造谎言骗取客户资金。客户不要相信所谓“熟人”的蛊惑和各类非法存款中介关于“高息”的虚假宣传。同时,要保管好自己的U盾和密码,避免上当受骗。
过去,银行业务就是存款、取款、外汇等业务;现在银行业务范围越来越大,既可以代理各种理财产品,也可以代理保险业务。这种混业经营的状态,对银行在管理上提出更高的要求。存款失踪事件频频发生,既有银行为了追求规模盲目扩张而制度规范没有跟进的原因,也有银行使用的技术远远落后于科学技术发展的因素。如有的银行柜员机因存在系统缺陷不能识别出伪卡,导致客户存款被盗。此外,银行过分追逐效益忽视对客户利益保护,不断追逐金融创新而忽视金融安全带来的风险,而对于这些风险缺乏足够的认识与应有的防范,从而导致银行资金不断出现不安全的问题。
对此,银行应更注重保护储户利益, 加大银行的法律责任,才能促使银行不断提高管理与检测水平,加强系统技术更新与安全设备的投入,不断促使银行减少资金流动中的漏洞以及降低银行和客户的风险以符合规范和发展金融行业的要求。如果允许银行推卸或者推脱责任,其存在的风险不仅不能降低,还会导致银行在此方面更加放松管理与防范,给不法分子留有可乘之机,最终对银行和客户均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