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在电视新闻上看到一则新闻,说的是一客户被手机银行转走了几百万元钱,可是客户从来没有到银行开过手机银行,于是银行惹上了一场不小的官司。由此我想到我们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的点点滴滴。
当接到客户的开户单时,就是唰唰唰几下为客户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及短信给画了勾勾,也不管客户愿不愿,直到激活后,有些客户还不知是怎么一回事,虽然开户要考核电子产品的同步率,但是,这种做法风险性是无法估量的,因为一旦当客户的资金受到损失,他最先想到的就是找银行,原始凭证保管好多年,把当年的凭证翻出来,最后摊上官司的就是我们自己。而法律也是偏向弱势的一边。
还有当客户执卡来办理某一项业务时,也是随意的给客户全部的电子产品给开了,待客户走后,发现客户特殊业务凭证上只写了某一项,于是在客户所填的后面全部自己的给写上,虽然在稽核上不会有差错,一时半会也没什么,可是风险隐患是无穷的,现在我们重视的是稽核差错,想到只要目前不是差错就可以了,殊不知往后发生的就不是差错而是官司了,孰重孰轻不言而喻。
因此,客户的所填资料我们最好不要去改动一笔一划,当事后勾对流水发现所办业务与客户所填内容有出入时,最好把客户请过来整改,虽一时麻烦,可省往后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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