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使用我行ETC的客户越来越多,后续工作如更换扣款账号、发票打印等业务也多了起来。在打印ETC发票的时候,可以通过车牌、绑定扣款账户以及湘通卡号作为打印依据,这三点均可以手工输入。但是在打印发票的过程中,有的客户一来就报上车牌号,让我们打印通行发票。当我们要其出示行驶证时,客户说车子被别人开走了,绑定的扣款账户也没带,并且说以前打印发票都只要报车牌。虽然报车牌打发票的方式看上去方便,但这其中隐含着很大的风险。一是一些人打印了其他人的发票当作报销依据从单位或者其他地方获得利益;二是一旦发票首次打印后再打印系统提示没有数据了,让客户误以为是当月没发生交易,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还有就是只能补打发票。
在打印发票时,要审核好客户的真实性,落实“三见一”原则——亲见行驶证、绑定扣款账户或者湘通卡。风险无处不在,作为一个银行工作人员,要具有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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