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了大半年的如火如荼的ETC营销活动之后,我行于10月11日开始对ETC设备收取成本费用,按照《关于ETC业务收取成本费用的通知》(建湘函〔2014〕387号)文件相关要求和规定,省行建议对四类客户继续实行免费政策,以进一步加大优质客户的拓展维护。但是该文件只是提出了建议性的意见,对后续具体如何执行没有一个明确的实施方案。本人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几点看法。
一、省行文件相关内容及规定
1、免费优惠的对象
按照省行文件,免费对象主要是我行优质的个人客户和对公客户,如金卡、白金卡客户、财富级客户、私人银行客户、钻石卡、白金卡、汽车卡等,在我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且年日均存款500万元以上的对公客户。
2、免费的流程
按照省行文件规定:免费客户由各二级行主管财会(牵头)、公司、个金的行领导集体审批同意后执行。
二、对省行文件的理解及问题
1、通过对省行文件中建议免费的客户类型进行分析,我行优惠的原则就是继续对优质客户继续实行免费,而对一般类的客户收费,这主要是通过客户在我行拥有的相关身份介质、资产、贡献度来进行识别的。
2、从省行文件来看,省行并未制定具体的免费签约流程,而是把该项减免权直接交由各二级行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的行领导来集体审批决定。ETC营销作为日常工作中一项常态化的工作,该模式显然无法适应业务的发展,且人为的增加了人工审批的流程和营销办理的时间,不利于后续营销的开展。
三、建议
1、按照我行法律授权制度的规定:有明确转授权的以转授权规定为准,没有转授权的以我行现行规章制度为准。省行对二级行的转授权文件在ETC免费项目上未有明确规定,而规章制度的制定权在省行。因此,建议省行针对该项免费措施出台具体的执行方案,各经办行可以直接以此作为签约的依据,减少审批环节,同时作为后台稽核的依据。
2、在具体的执行上,各经办行应该严格按照省行文件精神,对签约客户是否符合免费对象范围进行把关。建议对客户身份的确认采用复印客户相关身份介质、打印客户AUM值情况,并保证签约账户和客户应享有优惠的身份介质属同一人所有,在签约后以此作为当笔业务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