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会想到这个话题是因为最近重新看了《娱乐至死》这本书,这不几十年前就出版的传播学上的经典之作中的故事已经完全被现代传播演绎的淋漓尽致。好像“酒香不怕巷子深“已经跟不上时代的脚步,但在实际生活中人们有或多或少的期待这深深的巷子里有香酒,翻看网站,社区里都有热心网友发表帖子讲述自己发现那些不知名的品牌有多么的物有所值,物超所值。不仅如此,不少偏激的网友还会认为那些铺天盖地的大作广告的产品都没有介绍的那样好,总感觉精美的广告背后藏着不为人知的黑幕。
但我认为“酒香不怕巷子深”与营销宣传这两者之间并不矛盾,因为这两者说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事物,并不是有些人所想的那样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因为“酒香不怕巷子深”侧重的是商品的质量,说的是质量好的产品哪怕没有强大的宣传,推荐也会得到市场和客户的喜爱、追捧。这并说明好的产品就不需要宣传和推广了。而营销宣传是把一个产品的优点通过各种方式让大众熟知,当然不能避免的是有些劣质的产品通过欺诈广告让不少消费者上当受骗,但是更多的商品是广告做的很精致吸引人产品也很优质,无论是实体产品还是虚无的产品不如说是人,不如现在很多电影,电视和综艺节目都会在播出之前做足宣传,但几乎没有光靠宣传就获得成功的案例,大部分的观众都是因为宣传而关注,因为节目本身的精彩而支持。也就是深巷里的美酒仅凭酒香就畅销当然好,但如果有了完善而加速或者扩大这种成功又何乐而不为呢?
在我们柜员的日常营销中提倡“我知,我会,我营销”就是要让自己先感受产品的优点,这样在营销时才能做到有理有据,而好的产品能让我们在营销时底气足,胆子大。好比在最新的变形金刚4里就可以看到我们建行的植入广告。这也是得益于我们建行本来就有变形金刚的信用卡,我建行的产品服务有十分到位,相信这个植入广告会随着电影上映的持续走高受到越来越多的观众和变形金刚的忠实观众来办理这款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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