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岗操作”表现在柜面不相容岗位和系统不相容操作权限设置给同一人,或者岗位分离落实不到位,柜员同时身兼多岗位,经办业务未岗位受到制约以及岗位制约流于形式等,从而容易导致基层机构网点操作性案件易发、高发。
“混岗操作”容易导致记账、复核、授权等不相容的岗位出现多岗一人,大大增加了案件发生的概率和核查的难度性,岗位分离难以得到落实。岗位长期未得到轮换,柜员长期集中于一个网点,虽然能增加其对岗位的熟练度和客户群的建立,但同时也容易导致员工之间过度信任,岗位制约流于形式。
对于“混岗操作”操作,有几个方法和建议;
第一,“清岗”,委派对机构网点的岗位职责定期进行了梳理,将各个岗位进行了合理的整合,将一些重要岗位进行了岗位轮换和去除一些已经废弃的岗位。
第二,“突岗”,机构支行建立了专门的突查团队,明确了重点和方式,对各基层网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核查,对网点疑点和薄弱环节加大审计力度,加以整改,实施了持续跟踪检查,促进基层网点管理的规范和执行力的提高。
第三,“制岗”,加强岗位制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从宣传风险内控理念到岗位制度培训,从上岗到离岗,给予足够重视,确保岗位轮换科学合理,柜员对规章制度掌握到位。
通过“清岗”、“突岗”、“制岗”等一系列的方式,将不相容岗位和混岗操作现象得以整改,从而可以降低网点案件发生的概率,规范基层网点的操作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