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名银行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合规与不合规,有时可能仅仅一步之遥,乃至于只是心中一个闪念。让我们扪心自问,我们有没有因为客户是熟人或朋友而打开方便之门呢?有没有为营销业务而走捷径、逆程序呢?有没有认为繁锁的规章制度束缚了业务发展而忽视它的存在呢?这些看似小小的疏忽或失误,给我们今后的工作带来的隐患却是不堪设想的。
2005年中国银行2.9亿元金融大案,2010年齐鲁银行特大票据案,2011年6月19日甘肃天水邮政储蓄所的抢劫杀人案,2012年温州银行4.36亿元票据案…...如此惊天大案的发生,发于人情,发于习惯,发于把合规意识抛到九霄云外;过去的种种教训,仍历历在目;案件敲响的警钟,仍余音犹在。一个环节,一条制度,一件小事,一点诱惑,哪怕只是一枚小小的印章,都会引起违规与合规,欲望与理智的较量。在形形色色的诱惑下,有些人为了谋取私欲,信念动摇,腐败堕落;有些人为了完成任务,恣意妄为,无视章法;还有些人利欲熏心,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正所谓,合规不是一日之功,违规却是一念之差!
记得上个月一个业务繁忙的工作日,正是发放社保工资的高峰时期。一位年长的客户拿着社保工资存折来营业部取钱,但是没有带社保资格证,他说反正都是初始密码账号后6位,要求我们给他办理取款业务。我耐心地向他解释道:我们的规定都是以维护客户利益为出发点的,不能违规为客户办理业务。但是,这位客户仍然很不理解,并扬言说是我们故意刁难老人。虽然心存委屈,但我知道作为银行职员的我们要遵守制度,更要清楚违规的后果,不合规的事情不能做!事后,当有位客户因丢失社保工资存折前来办理挂失手续的时候,我们才发现,这个存折账号正是先前那位客户想要冒领的。这件小事使我明白:“合规”不但与我们息息相关,并且,它就在我们身边,就渗透在每一个数字,每一项服务,每一个选择之中。
“万金手中过,合规心中留”,这是我们对社会的责任,更是对自己的承诺。作为一名银行工作者,让我们从每一件小事做起,从每一个岗位、每一处操作环节做起;让合规成为习惯,让合规创造价值,让合规保护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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