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违规违纪案例与分析》这本书,静下心来细细阅读。书中的案例个个短小精悍,点评字字珠玑,让人受益匪浅。可是,光“读”是不够的。读案例仅仅是手段,通过案例分析与学习,激发举一反三的能力,对照案例中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审查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就容易忽略的问题如何在思想上引起重视,吸取教训,防微杜渐,才是根本目的。进入个贷中心工作已有一段时间的我最关注、最精读的,无疑是关于个贷业务的案例:《“假按揭”之祸——某银行分行被华达公司“假按揭”骗取贷款案》。这则案例看似简单,其实涉及到了多个风险点,发人思考。
(一)求稳,始终对客户保持清醒的态度
没有客户就没有业务。客户始终是我们必争的资源,不能轻易流失。但是这个“求稳”并不是指业务发展上的放慢速度、单纯求稳,而是不要一味的迎合客户的需求,突破风险防控的底线。在个贷业务中,我们不能因为开发商有过合作而掉以轻心,始终要对其保持清醒的态度,以发展的眼光来审视双方的合作关系。企业的运营状况处在不断的变化过程中,以前开发过优质的楼盘并不代表其之后开发的楼盘都能保证质量和销售;以前信用良好、品行端正的法定代表人可能换成过于冒险激进、有赌博不良嗜好的法定代表人;以前经济环境较好的业绩并不一定能承受国家政策、经济形势等因素的负面影响。有时,正是由于开发商与我行以往有过合作,所以其对我行个人贷款的申请流程、关键要求、风险把控等环节都较为了解,易于发现其中薄弱之处,大做文章。所以,刻舟求剑始终是大忌,如果在风险防控上不能走在客户的前头,那么等待我们的必是血与泪的教训。
二、求真,切实履行尽职调查职责
真实性是业务发展最基本的要求,贷前调查人员切实履行尽职调查职责是保障业务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只有通过深入的贷前调查,才能了解楼盘真实的销售模式,才能识破开发商与借款人设下的骗局。只要是骗局,必定有破绽。不怕有疑惑,就怕敷衍且过,让贷前调查流于形式。当贷前调查人员在面签过程中,对借款人提供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有疑问时,可以拨打其所填写的借款人电话号码,可以拨打114查询借款人单位电话,可以拨打借款人单位电话,核实该电话号码系申请人本人所有,核实借款人单位真实存在,核实借款人收入证明没有造假。如果贷前调查人员没有切实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形成失职渎职,那么后果将不言而喻。
三、求实,严格落实担保条件
借款人的收入为第一还款来源,当借款人无力依靠自身收入还贷时,作为第二还款来源的抵押物就十分关键了。在未落实担保条件的情况下逆流程放款,无疑形成了巨大的风险。要确保我行作为抵押权人、质押权人的权益,就必须落实担保条件,办妥抵押、质押手续,同时还需确保押品足值。对于抵押物的价值评估,必须由我行认可的评估机构评估确认,严格把握抵押率,确保第二还款来源的变现能力;对于黄金质押贷款金额超过黄金评估价值的90%(含)时,需及时向借款人发送《风险提示函》,通知借款人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或追加抵(质)押物,使贷款金额恢复到黄金评估价值的80%以内,确保质押物足值。
对法规永怀敬畏之心,对纪律永怀谨遵之意,对风险永怀警戒之念,求稳、求真、求实,不愁案件防控的效果不显著,不怕业务发展的步伐迈得不扎实,不惧在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中不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