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合规是一种责任,是一种意识,代表一些很小的行为和事,是由许许多多、点点滴滴的有序环节和规定组成。其实,它还是一种习惯,一种在日常工作中慢慢养成的习惯。
“风险无小事,合规心中留”。只有绷紧合规之弦,才能弹奏幸福之音。只有当制度被自然的执行时,那才是合规文化建设的最高境界。
曾经那些惨痛的事实无时无刻不在的刺痛着我们的内心;2006年2月下旬的一天,客户赵某持存款余额为205万元胡定期储蓄存折到某银行储蓄所办理提前支取存款,不料被告知其帐户上仅有1.7万元,客户查询其在该银行胡另一储蓄所定期存款时,发现也被转走193万元。大吃一惊的赵某立即向该储蓄所提出质疑,支行领导不敢怠慢,迅速展开调查。调查发现,该储蓄所核算主管李某于2005年12月以赵某的名义为其办理了理财卡,并擅自代赵某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下载了客户证书。2006年4月上旬,公安机关将畏罪潜逃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经过公安机关胡全力侦察,李某胡犯罪行为浮出了水面。
李某,1970年出生,中专毕业后作为合同制员工进入该银行工作,从储蓄所储蓄柜员干起、经历现金出纳、会计等岗位。其多岗位的工作经历、过硬的业务技能、埋头苦干的工作态度博得了上下的好评。2005年4月起,李某升任储蓄所核算主管。除了事业有成外,李某还拥有幸福美满的家庭,贤惠善良的妻子,聪明伶俐的女儿。可谓事业顺利、家庭和美,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站在新的职业发展平台上,本该是李某在事业上谋求更大发展的最佳时机。但外面世界的精彩,高端消费的诱惑,囊中羞涩的尴尬,成为李某思想追求变味、行为偏离底线的导火索。李某的心态开始扭曲,道德理念逐渐蜕变,最终迷失了人生方向,利用得天独厚的职务便利条件,其对业务经办的纯熟,及当时业务操作环节制度流程和其中胡管理漏洞向客户伸出了罪恶的双手。谁料好景不长,客户赵某突然提前支取存款,打乱了李某的如意算盘,措手不及的他根本无法堵漏,只好抛弃别子,一走了之,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没过多久,李某就落入了法网。胆大妄为的李某很快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国惨痛的代价。
“贪如火,不遏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制则滔天。”一时的贪念换来的是什么?换来的是那支离破碎的家庭,换来的是那遭人唾弃,千古的骂名!合规,是一面盾牌,它时时刻刻都在守护着我们的心灵,它既在阻止着我们内心邪念、杂念的产生,同样也在抵挡着一切外来的伤害。如果说一旦放弃了这面盾牌,那我们很可能会像李某一样,踏上那条不归之路!
曾经,他们或许就是我们身边并肩作战的同志;曾经,他们或许就是我们娱乐时放声高歌的朋友;曾经,他们或许就是在我们遇到困难时伸出的一双援手;曾经,他们或许就是客户心中优秀的代表。但是现在,他们却与铁窗为伴,与监牢相随!
“设绳墨而取曲直,立规矩以为方圆”。合规是风险管理的要求,对我们银行从业人员而言,就是要使我们所有经营活动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合规是一扇屏障,是那些遵法守纪人员的家,他们的利益在合规的屏障下得到保护;合规更是一条粗大的锁链,它紧紧地锁住违规人员的心,使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合规文化建设,就是要告诫我们,无论哪一个网点,哪一个岗位,哪一名员工,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没有法纪的约束,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脱离制度的规范。
合规绝不单是职能部门或者监管人员的事情,它贯穿于建行业务的各个流程、各个工作环节。临柜人员在办理日常业务时,需要合规;信贷人员在发放贷款时,需要合规;保卫人员在押送款箱时,需要合规;审计人员在监督工作时,亦需要合规。它其实与每个员工都息息相关,每个员工都有责任去合规。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亡。”纵观历史,凡鼎盛时期,无不依循着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那么对于建行亦是如此,“合规建行兴,违规建行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