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观看了“讲党性、重修养、守廉洁、作表率”反腐倡廉教育片《贪图末路——外逃贪官警示录》,很受教育。有的人误认为“贪了就跑,跑了就了”,其实不然,“跑得了初一,跑不过十五”,如果违法犯罪,即使逃到“海角天涯”,将会捉拿归案。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河北省外贸厅原副厅长李友灿、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远华集团原董事长赖昌星等被陆续押解回国受审,都是典型例证。个人认为贪官外逃主要有如下“三种心理”:
一是侥幸心理。侥幸心理是外逃贪官自以为可以逃脱国法制裁的一种心理。受贿时,有的实行“单线联系”,认为只有“你知我知,天知地知”,送钱的是铁哥们,讲义气、重感情,结成利益同盟,不会出卖他;有的认为自己位高权重,有“硬关系、好后台”,估计不会查他;有的平常善于伪装,深藏不露,难以发现。逃跑前,机关算尽,用假名、以旅游为由,骗取外国护照或旅游签证,一旦有“风吹草动”,或发现纪委要查他了,就开始“脚底抹油、溜之大吉”。逃跑时“曲线出逃”,几经辗转,选择国人特别是自己熟人比较少的地方作为落脚点,有的逃往美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等。
二是恐惧心理。农村的俗话说得好:“外面的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窝”。作案以后,潜逃国外,东躲西藏,身心疲惫,心力交瘁,逃跑途中长期存在着“四怕”:一怕赃款带在身上被人抢。原来的“一日三餐、香甜可口、按时作息、休闲自得”等正常生活和人的“生物钟”全被打乱,大多变成了“夜猫子”,昼伏夜出。二怕藏匿的地址被发现。国外的大餐馆不敢去就餐,饱一餐饿一顿,即使有山珍海味,也食不甘味,天天躲在租住地看电视,用以打发时光。三是怕移民局和警察。夜深人静的时候,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怕警察查护照,怕被移民局下“逐客令”,予以遣返。只要一听到警笛声响或有警车经过,就以为抓自己的警察来了,紧张得不得了。四是怕碰见熟人、领导、同事或老乡。有的父女、家人同在一个城市,甚至近在尺寸,却不敢相认,与其团聚;在藏匿的地点也不敢久住,不定期地经常变换,到处“打游击”,“狡兔三窟”,有的甚至在被捕时筋疲力尽地讲:“我担心的一天还是来了,终于解脱了,不用再逃了”。
三是冒险心理。外逃贪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犯罪金额较大,按照我国刑法,其一旦被查,大多将要被判处重刑,有的甚至将判无期徒刑、死缓或执行死刑,误认为自己的长期“积聚”可以“后辈无忧”,于是处心积虑,谋划着自己人生的所谓“美好未来”或营造着自己和家人的“安乐窝”,而且认为美国等是“自由的天堂”、外逃的“乐土”。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国2002年已签订《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随后又与35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目前的国际司法协助、国际刑警之间的合作也在不断加强。最近我在网上看到一则新闻,一名外逃人员在国外被抓时,他惊讶地对我国警察说“这么远,你们都来了”。只有心怀敬畏,遵纪守法,不取不义之财,才是人间正道,才能自身平安、家人幸福、终身无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