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每个人在工作中都能遇到。我个人认为,加班并不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情,当然偶尔加班这很正常,但是,当加班成为一个人、一个单位的习惯,或者成为一个单位的风气,那就是不正常。
加班意味着本职工作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增加人力来完成,而延长工作时间、增加人力不仅要消耗水、电等基本办公设施,而且要向员工支付加班工资。在工作量不变的情况下,投入与产出明显不成正比,这从根本上违背了企业的经营原则。所以当加班成为一个人的习惯时,其实反映了这个人的工作效率低下;而当加班成为一个单位的习惯时,不仅说明整体工作效率低下,也充分暴露了这个单位在管理上的缺陷。
那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加班成为一个单位的习惯或风气呢?一是工作量分配。工作量分配不科学,使工作量集中到一个岗位,超过员工的正常承受能力,从而出现超负荷工作状态。二是工作能力。员工从事的岗位与自身能力不匹配,自身能力适应不了岗位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完成规定的工作量,不得不加班。三是评价机制。以工作时间的长短来衡量员工的工作态度,投入的工作时间越长,说明员工工作越勤奋。这种现象充分反映在评先树优上,一个先进人物的事迹总是贯穿了每年加班多少次、多少天。在这样的舆论导向下,有些员工明明可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工作,却有意识地拖成加班,以表现自己。明明是应该反对、制止的行为,却大力表彰,使之成为一种荣耀,这难道不是莫大的讽刺吗?
当下,我们提倡创建节约型企业,而少加班或不加班就是创建节约型企业的最直接的方式。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必须树立正确的经营观,以低能耗来创造高产出,实现可持续发展。按照低能耗高产出的原则,对岗位设置进行合理调整,科学确定员工的工作量;重新整合人员配备,将难以适应岗位需要的员工淘汰出去。最为重要的是,改变现有的评价机制,将投入与产出率作为衡量员工工作表现的标尺,对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圆满完成工作的员工进行表彰,淘汰那些有加班习惯的员工。让员工意识到,加班并不代表工作勤奋,更多程度上说明自身能力有问题。这样一来,强化自身素质不仅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而且将极大地提高企业整体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