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小说《芳华》是因为冯小刚执导的同名电影,在我看来影片光影留声拍的颇为好看,跌宕起伏的剧情鲜活讲述了一群桃李年华的热血青年在部队文工团经历的成长与挫折,其中文工团解散前一首醉酒后“战友之歌”的桥段把我拉回30多年前的军旅生涯,同样的舞勺之年、相似的青春岁月与一群年轻文艺兵成长中的懵懂、命运、人性,以及他们灿烂耀目的青春光华引发了我对曾经的军旅生涯、青春与梦想的深深追忆,也为片中主人公在时代变迁下面对命运弄人的无奈与苦苦挣扎默然落下了泪水,电影看了两遍总觉得缺少点什么,因此找了严歌岑创作的长篇小说来读。
小说的女主人公何小嫚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女主人公出身悲苦自小缺乏家庭的呵护与家人的关怀,后来因为舞蹈天赋突出被遴选到部队文工团成为一名文艺兵,参军后何小嫚由于刻苦训练,汗水导致身上常常有异味,加之何小嫚又没有能够依靠的家庭与社会背景,在文工团一朵朵如花似玉的战友群中人显得土气又沉默寡言,所以在文工团备受排挤。孤独的何小嫚也经历着青春萌动,悄然喜欢上了男主人公刘峰这个乐于助人的好青年,他长期像雷锋一样默默奉献,无私帮助别人,但因为一次“触摸事件”被下放到连队,在参加对越自卫反击战中刘峰一心求死,却只是失去右臂成为了一名穷困潦倒的转业军人,被妻子抛弃后到南方做小生意三轮车被城管没收,在讨要过程中屡被城管羞辱,这时巧遇文工团的战友,战友出头帮他要回了赖以生存的三轮车。小说最后精神失常康复后的何小嫚守候在患病的刘峰身边,相依为命相扶相携渡过刘峰生命的最后时刻,而影片似乎结局要好一些,何小嫚与刘峰相逢在麻栗坡的烈士陵园,双手相牵心灵渐渐靠拢,我似乎更喜欢这个结尾。
正是因为有过相似的从军经历,身边也有相似的战友,虽说没有小说写得那么精精彩纷呈,但文中太多的情节能够引发我的共鸣,小说的故事发展深深吸引着我,小说细腻的人物刻画使我仿佛能感受到他们的悲喜甚至呼吸。严歌岑用女性特有的笔触对一群文艺兵多舛命运的描写深深感染着我,也使我充满了对青春岁月的怀念与曲折人生的感慨,同时也激发了我对那个年代青春记忆和理想追求、人生命运的思考。
作品在我看来似乎更是一种曾经的情怀和对青春的回忆,一如作者英译的一段话“你曾触碰过我,你曾打动过我,你曾在我心上留下最温暖的回忆,然而到最后,我仍一无所有。”作品似乎留给了我轻轻的忧伤,也使得我心灵在某一时刻柔软的不能触碰,喜欢《芳华》似乎没有太多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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