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风云突变,扑朔迷离
项目正式启动后,各项工作都在紧罗密鼓地推进。宣恩县对这个有可能给宣恩带来巨大发展希望的项目倾注了极大的热情,举全县之力,给予大力支持。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协调支持办公室,项目所在地沙道沟镇也成立了工作组,全方位协调、支持项目相关工作。征地和移民搬迁工作紧张有序,施工现场更是热火朝天,一派繁忙景象。农行认真履行服务承诺,与项目公司合作愉快。
然而,在没有任何先兆的情况下,风云突变,令宣恩县政府和人们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意外不期而至。2012年8月23日,华电一纸公函,正式通知宣恩县政府;鉴于观音坪水电站项目开发条件变化等原因,观音坪电站停止建设。这一消息,如晴天辟雳,在宣恩县激起了斩然大波。
其实,早于2012年6月26日,华电集团就已经决定缓建宣恩观音坪电站工程,并在公司内部宣布《关于成立湖北宣恩观音坪电站缓建清算工作组的通知》,只是没有通知宣恩县政府和农行。更令宣恩农行费解的是,宣恩县政府在8月23日接到华电工程停建的通知后,竞然也没有告知农行。一切来得如此突然且不可思议,农行一直被人为地蒙在鼓里。直到2012年11月30日,华电宣恩公司才正式向宣恩农行发送了《关于缓建观音坪电站的函》。
之所以没有通知农行,是因为其中有更大的图谋。华电集团决定停建宣恩观音坪电站后,华电湖北公司即派出工作组对项目进行了清算,项目总支出9500万元,这意味着项目停建后,直接损失将达近亿元之巨。为了把自身损失降到最低,该公司试图对项目进行破产清算,以逃废农行债务。并将此意图以正式文件上报华电集团。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华电宣恩公司仍然隐瞒事实真相,不仅不及时告知宣恩农行,而且在电站已经不能建成发电,不可能有发电收入,已无还款来源的严重情况下,还分别于2012年6月29日和2012年7月30日,以支付工程款为由先后两次向宣恩农行共计提取贷款500万元。
华电宣恩公司正式向宣恩农行告知停建观音坪电站后,对于公司4500万元债务问题,农行得到的答案仅仅是一切由华电集团决定处理这句话。这时,项目业主华电宣恩公司也仅剩下一位副总经理和几名留守人员,负责工程建设的华电工程项目部等施工单位也已经全部撤离。无奈之下,分管行长田锦安,客户经理黄万游于2012年11月29日受派遣来到华电湖北分公司。该公司办公室得知是宣恩农行的人员后,立马变脸,以没有预约为由,拒绝接待。在田锦安、黄万游苦口婆心的说服下,一名公司高层答应见面,极不耐烦地听取了情况和诉求后,态度极其傲慢地说:“华电宣恩公司是独立法人,和我们没有多大关系,4500万元贷款,对华电来说是点小钱,我们已经向华电集团上报了项目清算处置方案,你们不用急,你们先回去吧!”。
在与华电相关人员陈述项目停建及贷款形成不良的后果时,农行人员说:“这笔贷款要是不还,我们就有可能采取法律措施收回,要是真走到这一步,对华电会带来负面影响”。华电公司的人员回答说:“有什么负面影响,我们是大公司,华电集团有的项目停建几个亿贷款都不良了,对我们公司都没影响,4500万元算什么!”。
华电作为全国最负盛名的五大发电集团之一,曾标榜为全国最具社会责任感的国有企业。在宣恩观音坪电站建设条件没有任何变化的情况下,因为其与另一央企竞争整体收购恩施小水电市场失败,加上工程投资超预算,预期赢利水平下降等原因,置企业信誉和国家金融资产于不顾,公然违约,单方面作出停工决定,并企图瞒天过海,暗渡陈仓,通过破产清算,逃废农行债务,令人费解,也伤害了宣恩县政府、农行和宣恩人们的感情,给宣恩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后患,农行债务也面临巨大的风险。
2013年元旦刚过,当该行客户经理再次前往华电宣恩公司时,公司已人去楼空,一派狼藉。2013年1月,华电宣恩公司拒绝支付宣恩农行贷款利息,其贷款4500万元立即进入次级二级,形成不良。从此,宣恩农行被迫走上了漫长艰辛的贷款维权和清收之路。
三、针锋相对,斗智斗勇
该项贷款属于信用贷款,无任何抵押,工程停建,意味着还款来源丧失,而作为贷款人的华电宣恩公司,又试图通过破产清算,逃废农行债务,且自2013年1月起拒绝归还利息,公司解散,人去楼空,农行贷款已形成事实上的风险。面对这种情况,宣恩农行坚定、沉着,在省、州农行的支持和指导下,制定各种预案,一场斗智斗勇的清收战也拉开了序幕。
组合拳之一:及时上报风险预警,争取上级行支持。接到工程缓建清算通知后,支行迅速将这一重大情况向恩施州分行进行了汇报,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李捷高度重视,立即委派副行长冯克文带领信贷部、公司部总经理进驻宣恩支行,进行现场指挥和督导。针对华电宣恩公司贷款的潜在风险,李捷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成立了以州分行副行长冯克文为组长,宣恩县支行行长穆世科为副组长的宣恩华电观音坪电站贷款风险化解处置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将清收该项贷款作为全州农行2013年十大攻坚任务之一。并在第一时间向湖北省分行汇报,得到了省分行大客户部等部门的大力协助和支持。2012年12月19日,根据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在企业拒绝签字的情况下,向华电宣恩公司送达了《贷款提前到期通知书》,宣布其4500万元贷款提前到期。通知送达后,鉴于企业未履行还款义务。2013年1月21日又向华电宣恩公司送达了《债务逾期催收通知书》,向借务人严正宣示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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