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建行连云港分行与市住建局签订了住房租赁业务(平台)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和服务的痛点难点展开了深入的业务合作,并实现了房屋租赁网上备案系统与建行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的数据共享。
今年以来,《江苏省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中明确要求,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合同订立起7日内,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登记出租人和承租人信息。建行连云港分行充分发挥住房租赁平台优势,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全市的租赁住房登记备案工作。同时该行还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共同推进“互联网+住房租赁”平台建设,建立以连云港市住建局为中轴的房屋租赁“链条式”管理模式,通过房屋租赁网上备案平台推动信息共享,进一步夯实市场管理,推动连云港市住房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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