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工行大同分行把强化信贷作业监督作为提升信贷资产质量的重点来抓,通过采取多种措施,从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格审核、加强整改等方面着手,充分发挥信贷作业监督风险把控作用,实现了业务发展与风险防控辩证统一、协调一致,促进了信贷业务健康快速发展。
该行先后制定了法人信贷作业监督操作规程、信贷业务执行助理管理办法、信贷档案管理办法、信贷作业监督管理考核办法和细则等,从业务、品种、客户等方面细化检查监督内容,多层面多角度挖掘风险信息,加大风险预警提示力度。同时,充分利用信贷业务系统,定期分析大额贷款客户、关联集团客户、潜在风险客户情况,了解掌握有关信息,及时采取必要的风险防控措施。
严格审核监督合同各要素填写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正确,是否出现漏填、错填、涂改、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对发现借款合同有瑕疵,不完整、不规范的,立马退回支行整改。对有审批前提条件的信贷业务,监督核准人员根据授信审批提出的条件、和管理要求,查证经办行提供前提条件落实的证明材料,逐笔、逐项、逐条审查条件是否落实、落实是否到位。对前提条件未落实、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予核准。
严格根据总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核每笔贷款的担保方式是否符合规定,对抵押贷款,主要审查抵押物是否为我行认可的,抵押物设定抵押是否经所有人、共有人同意,并取得同意抵押的书面同意书,抵押物是否经过内评,内评价值是否覆盖贷款本息,是否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土地他项权证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物是否足额保险。对未提供担保或担保人不具备主体资格、担保程序不合规、担保能力不足或有其它担保瑕疵的贷款,在落实有效担保前不予核准发放。
适度运用核准环节的“倒逼”机制,督促相关人员采用即时整改与限时整改相结合、实质性整改与承诺整改相结合、变更审批意见与尽职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最大限度的排除各类问题、风险和隐患。对前提条件或准前提条件落实不到位,融资用途、支付对象与申请审批资料不一致,传统做法、经验做法与现行规定相抵触等重大问题,监督支行即时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不予核准。坚持做到不合规不放行、资料不齐不放行,从而严格履行总、分行合规放款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