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灵芝’保健品”“代销代购口罩加盟获利”“X租宝”……近年来,非法集资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其社会危害性大,严重干扰了经济、金融秩序,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多遭受巨大经济损失,易引发社会不稳定。
作为普通的金融消费者,如何准确识别非法集资?东莞工行积极响应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开展以“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客户朋友支招解惑。
识别四种常见手段,警惕上当受骗
提高风险意识,谨防非法集资,守住钱袋子。东莞工行提示广大客户,非法集资主要有四种常见手段: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集资初期,其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通过注册合法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付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信任,进而投资。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与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四看三思等一夜,守住“钱袋子”
非法集资诈骗套路多、陷阱深,唯有时刻保持警惕,清醒头脑、擦亮双眼,才能有效识别,避免陷入困境。东莞工行总结“四看三思等一夜”方法,助力广大市民朋友远离非法集资,牢牢守住“钱袋子”。
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对方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相关金融牌照或通过了金融管理部门的批准。无合法证明皆不可信;二看宣传内容,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投向、获利方式等。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否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提醒家中老人,谨防各类诈骗。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杜绝盲目跟风,在对产品、市场做足前期了解、多方咨询后,再考虑是否投入资金;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时刻做好预判,资金投入后,万一遭受损失,是否能够承担。
等一夜:遇到投资集资等相关宣传,一定拖延一晚,给自己冷静思考的时间,同时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避免头脑发热,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被高利诱惑而作出投资决定。
参与非法集资,自行为后果买单
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社会公众一旦参与非法集资,其利益不受法律保护,集资款清退后的损失需自行承担,不得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承担。
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共创社会和谐,东莞工行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