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下午,一名姚姓客户来工行常州分行某网点办理定期存款支取业务。因业务需要,柜面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客户出示后,柜员按正常流程办理支取业务,经二代仪鉴别时,发现此身份证无法读取信息。柜员仔细观察身份证,发现颜色不对,且油墨略模糊,质感也与普通身份证不太一样。柜员随后以需要找运营主管的名义,在后台与运营主管一起比对识别。识别后发现,证件微缩文字模糊不清,且无芯片,经确认,认定这是一张假身份证。运营主管当机立断,立即电话报警。在柜员与运营主管机智的拖延下,约5分钟后,民警赶到了现场。直到这时,客户才无奈地承认,自己年纪已超过60岁,为打工需要,才办理假身份证的事实。随后,当事人被警方带走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由此可见,我国对使用假身份证的行为是严厉打击的,因此,在银行的日常工作中必须重视此类证件的审核。
这则发现客户使用假身份证取款,及时识破并报警的案例,充分反映了工行常州分行员工责任心强,履职到位,严把审核关,有效消除了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把规章制度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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