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部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专题学习《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典型案例的通报》(驻建行纪监办发〔2020〕1号)和《关于岳阳分行严肃查处一起疫情防控不到位问题的通报》(建湘党纪〔2020〕11号)文件,并结合本条线管理工作讨论落实主体责任相关措施。
会议组织支部党员结合实际工作进行案例分析,会议认为防疫是当前形势下的一项重要政治工作,各基层单位处在防疫的第一首要关口,之所以发生案例中个别基层支行疫情防控不到位的问题,主要原因:一是基层党支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政治敏感性不强,未将防疫工作提高到政治高度加以重视;二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不到位,支部书记及相关人员没有履行好各自防疫管理和防疫执行责任;三是部分主管责任单位和部门对基层的管理存在工作作风不实现象,简单以发文或要求代替了实际监督。案例教训深刻,值得大家在基层工作和管理工作中举一反三、深刻思考。
会议结合本条线管理工作主体责任,讨论相关措施要求,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是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意识”等讲话内容精神。“四个意识”首先就是要具有“政治意识”,要求从政治上看待、分析和处理问题,在基层工作和管理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领导和政治引领,在本部门的党建组织、选人用人、队伍管理、关爱员工等工作中,更要突出落实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
二是切实落实支行党委有关基层党支部主体责任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强化党对全面工作的领导,基层支部不仅要落实政治、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责任,同时要落实好党建工作“四个融合”,实实在在地将党建工作融入到业务发展、队伍建设、风险管控等工作中去,将党对全面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执行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管理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号召、模范和表率的关键作用,因此,必须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同时要强化党的纪律和自我约束要求,使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牢记合规党员标准,以身作则、自我约束,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和旗帜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