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从业人员的廉洁从业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障改革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珠海夏湾支行根据总省行及分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与要求,全面落实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坚持从严治行,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工作,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明确责任主体。工行珠海夏湾支行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到人,落实到事,完善责任分布表,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分清责任内容。工行珠海夏湾支行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载体发出工作要求,督导工作进度,通报工作情况,紧盯紧抓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真抓实干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责任监督。完善监督制度,关注员工工作中及工作外的言行举止。聚焦“六围绕两加强”和“三大攻坚战”等中心工作,分批次进行巡察监督,定期展开员工家访活动,做实“后半篇文章”。
四、严格责任追究。有错必究,才能敲响警钟,更好地防范未来风险的发生。落实调研排查、纠错整改、严肃问责等规定动作,集中整治四类十二个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典型案例加大查处通报力度。
我行坚决执行领导干部、员工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业务经营和各项活动中,自觉把廉洁自律的要求贯穿到工作、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持续推动我行党风廉政工作措施全面贯彻落实。支行不折不扣地执行总行各项规定,积极当好作风建设的实践者、促进者,为推动全行工作作风持续改善,一直在努力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和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