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和上级行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要求,有效控制业务风险,工行淮安分行深入研究商讨客户准入、业务审查等管理措施。
严控客户准入。根据《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以及人行电子商业汇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电子商业汇票使用客户对象“法人及其他组织”作进一步细化,明确开通对象应为在我行注册企业网上银行证书的单位结算账户客户,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不得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功能,在客户源头上筑牢风控防线。
强化业务审查。要求开户行切实遵照人行规定,在受理客户申请开通企业网上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时,加强客户提交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客户商业信用良好的,方可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开通手续。对发现存在商业欺诈、不良结算行为等商业信用风险情形的,应及时关闭其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功能,严防外部输入性风险。
提升客户体验。由开户行落实已开通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客户的系统使用与操作辅导工作,尤其重视客户对电子商业汇票在出票、承兑、转让、贴现、质押等票据行为过程中与传统纸质票据区别等政策制度的正确解读,并及时做好后续跟踪管理,持续提高客户对电子商业汇票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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