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空头支票违规行为发生,保护支票持票人合法权益,维护支票流通秩序,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空头支票违规行为(含签发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的支票)综合治理。为此,工行福州分行在前期组织辖属网点结合前台业务实际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日前及时下传通知要求各支行严格按照优化空头支票违规行为综合治理相关要求规范操作。
一方面,合理确定出售支票凭证数量,严格落实空头支票违规行为(含签发与预留银行印鉴不符的支票)分类处置。要求辖属网点对于柜面受理和支票影像系统提入的支票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分类处置,并按照统一格式逐笔做好电子台账登记。
另一方面,加强对客户支票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网点在向客户出售支票的时候,将人民银行《支票凭证限售、停售参考标准》打印交由客户阅知,提示客户签发空头支票可能承担的业务限制、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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