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服务社区、服务实体、服务中小企业”的零售银行战略,多措并举解决小微、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我行坚定不移加大对实体经济及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稳妥地做好大中型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
一、基本原则
坚持减费让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强化落实“两禁两限”,持续推进减费让利,简化操作流程,增强企业获得感。
坚持信息共享、统一管理的原则。建立企业信息和业务信息总分共享机制,建立实体经济“白名单”管理机制。
坚持风险防控、稳健发展原则。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等同于放松风险管控,降低信贷标准。优化、细化风险管理工具和授信政策,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做好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建立“白名单”
全面支持公司治理完善、负债水平合理、履约记录良好的实体企业。按照“白名单”实施动态管理,具体分为“辅导期白名单”和“成熟期白名单”。对在“成熟期白名单”的客户将采取信贷规模倾斜、贷款价格优惠、审批绿色通道等措施积极支持。“辅导期白名单”中客户主要为我行辖内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实体企业,其中,我行将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实体企业,如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清洁能源、AI技术、加工贸易、现代服务业等政策鼓励领域的实体企业,以及参与服务长江经济带的实体企业。探索建立辖内小微企业“白名单”,通过内部客户和外部大数据平台对接,筛选主业突出、负债率低、授信银行少、信用良好的小微客户、建立“预授信白名单”实现批量获客。
(二)改进营销模式
根据不同的客户类型采用“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加大客户营销,深化银企关系。根据行业和区域特点举办客户银企对接活动。深入推进“大走访”营销活动,拓宽营销走访覆盖面,提升营销走访转化率,对于总行级战略客户,总分联动进行客户拜访,紧跟客户的融资需求。
(三)加大产品创新
主动调研实体企业客户需求,学习研究最新监管政策和同业产品,设计适合辖内实体企业投融资业务的产品工具。加强科技型小企业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优化信贷、贸易融资和票据的产品要素,坚持以借款主体信用和第一偿债来源为授信原则,创新开展弱担保业务,为轻型实体企业服务。
(四)整合资源综合服务
整合全行资源,通过批零联动,为实体客户提供集资产、负债、中间等业务为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多产品嵌入企业日常生产经营,通过“供应链融资+电子支付+个人金融”为实体企业提供从企业到员工,从生产到消费端的综合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