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建行永州分行举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18年第10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书记、行长龚飞龙主持学习,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江新波同志主讲,党委委员罗全华、陈艳珠、刘方方和市行部门经理、部分城区支行行长参加了学习。
江新波同志以《纪委书记上讲堂》的形式,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党的纪律建设历程,历次条例修订情况,《条例》修订的背景、特点及内容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解读,并结合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犯罪典型案例,生动、详实地讲解了《条例》的具体修订内容,阐述了党的“六项纪律”的深刻内涵。
党委委员罗全华、陈艳珠和刘方方分别谈了学习体会。
党委书记、行长龚飞龙进行了学习小结。并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要深刻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核心要义,增强行动自觉,要在真学深学上下功夫,在入脑入心上下功夫,在践行执行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条例》工作抓紧抓好。各支部和党员干部将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多层次多方位学习,深刻领会,把握内涵。市行领导班子要带头学,市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以扩大学习的形式,集中学习研讨,或请行外专定专题辅导学习。党委办和纪委监察部要采取多种形式督促检查学习,帮助党员干部掌握重点内容。
二、以身作责,落实主体责任。要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把条例的精神运用到具体的工作当中去,使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纪委要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强化监督、铁面执纪。各级负责人要准确把握新《条例》的重点和主旨,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头脑,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立在前面,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振奋精神状态,主动适应新形势,以《条例》为行动准绳,对照《条例》规范自身言行,约束自己,管好下属,管理好身边的人。
三、联系实际,严格队伍建设。要把学习贯彻执行《条例》与当前党建工作相结合,各级负责人要落实“两个维护”,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带头严格遵守《条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从严要求,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在党性锤炼、政治涵养、个人修为、纪律规矩上有新提升,为永州分行风清气正树立良好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