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化解案件风险,遏制银行理财经理和网点负责人参与民间借贷、 违规担保、违规经商等案件频发势头,切实体现“两手抓”的经营管理理念,根据省分行纪委《关于组织开展网点负责人、理财经理教育管理及专项排查的通知》(工银苏党纪【2018】35号)通知精神,高港支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迅速落实,持续深入开展《十大禁令》、《员工违规违纪(2017)版处理规定》学习、教育活动,请市分行监察室相关负责人在支行组织开展网点负责人、合规经理、理财经理、新进行员工“以案说规、以案说纪”警示教育活动,确保把排查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为扎实推进案件防范工作,为确保全年“零案件”目标夯实基础。
一、加强组织、迅速落实。该行高度重视排查工作,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的排查工作责任制。支行专门成立了一把手行长为组长,分管行长为副组长,专职纪检员及各部门、网点负责人为成员的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网点负责人为排查工作主要责任人,按照“以事找人、以人找事”的工作要求开展排查和自查,并根据市分行排查工作重点提示,制定排查方案、确保人员到位、时间到位、精力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排查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在排查工作中严格执行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建立排查工作底稿,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细化措施、明确重点。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该行本着“不放过、不遮掩、不遗漏”的原则,自上而下、分级负责,重点加强网点负责人、客户经理、理财经理、是否有客户经理“搭车”贷款等道德风险问题;即在向企业发放贷款的同时,自己再借钱给企业收取高额收益,以民间借贷的掩盖以权谋私等问题?是否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是否有私售理财产品和“飞单”现象发生?是否为他人高利贷掮客行为?介绍机构和个人参与各种形式社会非法集资、高利贷或向机构和个人发放高利贷?是否借银行名义或利用银行员工身份私自代客理财、是否使用真实的行内印章(戳)、行政印章或者伪造我行公函等书面文件,组织或参与各种形式非法集资、高利贷活动?是否以个人名义,为他人在金融机构借款、小贷或担保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是否为客户代保管电子银行产品如网银U盾、密码器等行为的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印章加盖业务凭证、借据和私人借条;业务印章是否实行“专匣、双锁、双人”保管?在监控下使用,建立用印登记制度。,确保不发生危害社会和银行资金安全、员工自身利益事件的发生,确保排查工作不走形式,扎实推进,富有成效。
三、强化专项检查,不留风险隐患。一是开展员工家访活动,支行行长、分管行长亲自挂帅,确定网点负责人、客户经理、理财经理为亲访对象,通过实地了解员工行为动态。开展互查,支行设立了举报箱并向员工公布了市分行和支行举报信箱和联系电话,强化了员工之间的相互监督。二是通过信访举报渠道收集信息,了解员工行为动态,引导员工对身边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洗钱、涉黄、涉毒、涉赌、违规经商办企业、过度消费及信用卡套现、频繁请假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举报。重点关注行内是否有客户经理、网点负责人代亲属、子女办理业务现象,是否有已被司法、法院、检察机关已立案对象,对举报发现有不良倾向或行为异常人员要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四是通过外围排查和向员工家属致一封信、社会走访等形式,到重点客户、重点企业了解客户经理、员工情况,掌握行为动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对账户开立、对账、印鉴卡管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电子银行注册、变更等重点业务风险环节,加强检查,强化履职,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不留盲区和死角。继续组织学习《(2017)版员工违规违纪处理规定》、《员工违规积分管理办法》等制度,对违反《十大禁令》行为实行零容忍,切实做到案防工作常抓不懈,积极构建内控案防工作长效机制,所有员工在排查责任承诺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