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下午,某外地户籍客户来到雁峰支行营业厅要求开户,大堂经理告知要提供书面工作证明或本地居住证明,其不耐烦地回答在某知名度较高的财富管理公司上班,盖章流程长,不愿提供。见此客户抵触心理较强,工作人员更加耐心解释这是出于风险防范的需要。大约半小时后,该男子重新回到营业厅,拿出落款为某劳务公司的工作证明。面对与此前所述公司名不一致的质疑,其回复是在两个公司都上班,去劳务公司盖章相对容易。该答复明显不具备说服力,可信度较低。另外工作人员注意到,公司地址在衡南县三塘镇,其不可能在半小时内往返。就在此时,大堂经理同时接待了另一位开户的外地男子,发现其所持证明落款盖章也是该劳务公司,经折角验印,印章一致,但所留地址在衡阳市区,联系电话也不一样!而且证明显示两人在同一部门任职均已超过1年,但从现场来看两人互不认识。见此情况,工作人员判定这是一起有组织的行为,可能涉及有公司为协助可疑客户绕开监管而开具假证明谋利,称需要先向领导汇报,两人各找理由迅速离开后再未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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