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落实上级行及银监部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工行长治潞矿支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全面部署,精心组织,多举措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第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在市分行扫黑除恶斗争边督边改动员会号召下,我行积极响应,贯彻落实市分行宋行长的讲话精神,将一把手总负责工作机制放在首位,迅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成立潞矿支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支行行长任组长,其他行领导任副组长,各部室、各网点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合规经理兼任,主持扫黑除恶日常活动,对接上级行、银监会等相关部门。领导小组实施方案确定后,通过支行中层管理会议、全行员工大会,层层传导,动员部署,“逢会必讲”,确保全行人员充分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二,组织动员,深入推动。支行行长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营业网点负责人、管户客户经理进行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充分增进沟通,统一认识,广泛掌握情况,听取了解员工反映的各种信息,仔细甄别核实情况,卓有成效地从不同层面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专项活动档案管理,履责督导谈话提纲全部归档入案。组织动员不仅局限于全行在岗员工,领导组将宣传动员工作带到家属院,通过家访的形式,与职工家属进行深入谈心谈话,掌握职工8小时候外的生活情况及职工家庭生活情况。
第三,全面自查,落实到位。支行按照银监部门的监管要求,对照发文中涉及到银行业的6项内容对全行员工进行了认真严格排查。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发放民间贷款;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的;作为主要成员或实际控制人参与涉黑涉恶问题的等排查治理。每位员工填写了承诺书,增强了员工依法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了员工自觉远离和抵制异常行为,主动检举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自觉性,进一步了增强涉黑涉恶专项排查工作实效。
第四,大力宣传,营造环境。工行长治潞矿支行在本部、漳村支行、常村支行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LED显示屏、横幅、宣传折页等,在日常营业中,网点不断提升客户服务能力,成立宣讲团队,利用厅堂微沙龙走进客户,深入宣传,充分发挥银行业的舆论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