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员工劳动纪律意识,规范员工行为,严肃劳动纪律。近日,衡东支行根据省市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了《衡东支行劳动纪律考核办法》。8月29日晚,衡东支行召开全行员工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后,支行负责人谭鸿泽宣读了《考核办法》,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考核办法》对员工每日考勤、请销假、缺勤处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
一、严肃劳动纪律。要求全行员工要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无故旷工;坚守工作岗位,不准串岗、脱岗,工作期间外出办事,应向本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做到及时销假。
二、带头执行纪律。要求行长、分管行长、各网点负责人切实负起责任,带员工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确保各项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不能充当老好人,否则按亵渎职守严肃处理。
三、严格考核制度。要求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员工劳动纪律制度,避免和杜绝迟到、早退、脱岗、旷工等现象发生;对不遵规守纪行为与当月绩效挂钩,严惩不贷。
四、强化考勤通报。每月对无故迟到、不请假、旷工等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进行通报,督促考勤情况不好的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通过考核办法的实施,规范内部管理,杜绝“庸、懒、散”现象,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支行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