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人民银行下发(2018)10号文件公告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餐饮、零售、交通运输等行业及行政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现金收付行为,维护人民币流通次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悉邮储银行南昌市分行通过多个渠道、多种措施,大力宣传人民银行政策,倡导和鼓励现金的正常流通。
在北京西路支行、高新支行、庐山南大道支行、安义县解放路支行等网点营业大厅、LED宣传屏、公示栏以及上门向周边商户解释的方式进行宣传,让社会公众更多的了解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0号,有利于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社会公众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证人民币现金的顺畅流通,保障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的权利,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诱导其它单位和个人拒收或采取措施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邮储银行南昌市分行将继续认真落实人民银行相关要求,积极倡导和鼓励现金的正常流通,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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