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年第10号)文要求,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邮储银行全椒县支行于2018年7月20日起,持续对此开展了宣传工作。
活动期间,该行在大厅显目位置放置宣传展板,主动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讲解宣传。告知广大客户:我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经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协商一致,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无人销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且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的,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在遇到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拒绝,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活动期间该行组织员工对周边商户进行上门宣传。随着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商户都跟紧时代的潮流,采用支付宝扫码、微信扫码、POS扫码及刷卡、各大银行的静态二维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进行收款。此次宣传活动,主要让商户了解在使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收款时,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
本次活动有效地增强了广大居民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的意识,同时也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广大客户和周边居民的一致好评,树立了邮储银行良好的社会形象。该行表示将持续践行普惠金融的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全椒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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