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代发单位名单制管理及过程管理。梳理对公基本户、对公信贷户代发营销目标客户名单,确定维护责任人、负责人。要求责任人对已代发单位过程化管理,指定专人每月及时了解代发单位的具体情况,包括代发时间、代发种类、代发人数、代发金额、代发单位日常运转及财务状况等,管理到位。
二是落实代发工资业务“一把手”工程。各网点主要负责人为拓展代发工资业务第一责任人。对公、对私营销主管、客户经理、营运条线互相配合,协同作战。信贷单位和大中型企业由对公客户经理具体承办,小额无贷户主要由综合柜员、产品经理认领,对私条线派专人配合。代发工资业务以营销对公企业财务负责人等执行人员为主。
三是强化考核。活动期间考核代发个人有效账户净新增数30%、计划完成率15%、代发资金行内留存率15%,基本户代发单位新增数10%、基本户代发率10%、信贷户代发单位新增数10%、信贷户代发率10%共七项指标,满分100分,按中位值法计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关键岗位人员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根据考核规则评比优秀组织奖项、营销能手奖。对代发工资个人有效户负增长且季度考核后三名进行负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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