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市分行办公室接到一起客户电话投诉,某网点付给客户现金短款200元。紧接着,市分行派出核查组,核实了原因:经办柜员付出现金未经全额清分,未及时发现现金差错,短款200元。
“全额清分”一直为当地人民银行现金支付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总行颁布的营业网点现金业务管理办法上明文规定:“付出人民币现金必须全额清分、符合人行规定的流通标准。”
常德分行以此为契机,2018年二季度采取四项举措对全辖“现金全额清分”问题进行重点整改。
一是编制风险提示。常德市分行编制2018年第7期《渠道与运营工作风险提示》:关于近阶段检查发现高风险事项的提示。明确在市行检查中一经发现柜员付出现金未全额清分,直接按照《中国建设银行轻微违规行为积分标准》第119条顶格积3分处理;同时,对委派营运主管按第341条进行积分处理并扣减相应考核分值。
二是组织二季度柜面与渠道运营检查。将“现金清分”环节列为二季度渠道运营检查的重点内容,采取现场观察业务办理与调阅监控录像等检查方式,对现金收付业务的全流程进行违规排查。
三是督促网点自查整改。省分行渠道与运营管理部下发《关于做好迎接人行<不宜流通人民币 纸币>标准宣贯和全额清分业务检查准备的通知》,对全额清分做出明确要求。市分行组织全辖营业网点进行自查与整改,督促网点及时反馈自查报告;市行派专人抽查部分网点现金全额清分执行情况。
四是全行通报检查情况。将二季度柜面与渠道运营检查情况通报全行,对付出10元(含)以上面额现金未全额清分均进行了顶格积分处理,严肃问责。全行对此引以为戒,提升合规意识,规范操作。
通过现金收付业务的专项整治,整改效果显著:
一是网点“现金清分”意识明显加强。各网点后台岗位积极配合与服务前台柜员,切实减轻前台压力,及时将收入现金机械清分,达到付出现金全额清分的标准。
二是网点现金清分执行标准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认可。在2018年7月4日人民银行常德中支对我行5个网点开展了《不宜流通人民币 纸币》标准宣贯和全额清分业务的专项检查,网点现金清分标准通过了人行检查,得到了监管部门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