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外部经济形势较复杂,非法集资活动猖獗。为防范员工受到外部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而参与非法集资活动,2018年1月下旬,工行黄冈分行认真贯彻落实银监部门和上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精神,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该行成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研究和部署。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内控合规部、监察室等11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各部门职责,要求各部门各负其责,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的基础上加强协作,形成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工作合力,加大全辖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力度。
二、强化员工行为管理,防范道德风险。各单位提高对当前非法集资的突出风险的认识,进一步强化员工行为操守监管,建立常态化监测排查机制,明确常态化排查内容、排查人员范围及排查方式,充分利用各类风险监测系统手段,及时有效化解风险隐患。重点关注员工组织或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违规担保,经商办企业,在小额贷款等金融中介公司中兼任职等;以及信贷业务、代客理财业务的关键环节和部位。
三、落实管理责任,鼓励员工互相监督。各单位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规定,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做到“看好自已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该行设立举报邮箱和电话,鼓励员工对非法集资的行为进行举报。
四、强化风险排查,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员工违规违法行为的排查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如发现员工存在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该行将严肃进行查处。对于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的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