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全分行党员干部树立廉洁、安全、文明、节俭新风。邮储银行郴州市分行纪委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带头廉洁过节。在节日期间,倡导文明祭祀,严格遵守 “十个严禁”规定。
1、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相关单位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2、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3、严禁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各种高档娱乐、健身活动;
4、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款物;
5、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6、严禁在祭扫中铺张浪费,搞吹拉弹唱以及追求低级趣味的行为;
7、严禁在林区内烧香(烛)、烧纸质祭祀用品、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的行为;
8、严禁以祭奠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9、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0、严禁值班期间饮酒、脱岗和接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推诿扯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