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界
首 页 | 业界动态 | 银行培训 | 资格认证 | 在线学习 | 政策法规 | 银行理财 | 专家观点 | 品牌中小银行 |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城商行 | 农村金融 | 全国股份制银行 | 外资银行 | 分支行动态 | 贷款通道 | 银行会客厅 | 银企对接 | 企业融资 | 信用查询
信用卡 | 银行股票 | 论文集锦 | 焦点人物 | 机构分析 | 贷款产品 | 媒体视觉 | 行业会议 | 人才市场 | 休闲BANK | 银行社区
搜索: 高级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分支行动态

建行娄底分行营业部成功堵截一起买卖银行卡案件

时间:2018-03-28 17:08:18  来源:银行界网  供稿单位:建行娄底分行  作者:甘露

    2018年3月27日,一位年纪较大的女性客户进入建行娄底市分行营业部大厅取号,大堂工作人员询问客户需求,客户告知想要开户,大堂工作工作人员引导客户至智慧柜员机自助开户,在开户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该客户在回答办卡用途,是谁使用,手机号码是否为本人使用问题时有明显的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根本无法顺畅沟通的情况,除此之外,客户拿出一张小纸条递给工作人员,上面写着“开通网银盾和手机银行”,这一现象引起了工作人员的警惕,工作人员暂停客户的开户流程,详细了解客户信息,经过长时间的沟通发现,该客户为1955年生人,不会说普通话,居住在农村,文化程度偏低,只说开户是自己用来存钱,在工作人员问到为何要开通网上银行时客户明显不知道网银盾是何物也不具备使用网上银行的条件,在工作人员向客户表明开通电子银行若使用不当可能产生的风险后客户持身份证离开网点,但是15分钟后客户又重新回到网点,态度变得非常强硬,说自己只要有需要就可以开通网银盾和手机银行,如果出了问题自己负责并拒绝向工作人员说明开通网银盾的原因和用途,大堂工作人员通过客户表现出来的种种现象意识到这可能是一起买卖银行卡事件,将客户请到理财室,耐心详细的向客户解释说明现在实施的账户制度,提示客户账户只能给自己使用,如果存在出租、出售等现象,相关人员将会承担一系列的法律责任且客户开通电子产品可能为自身及社会带来极大的风险。

 
    在长时间细致的交流后,客户说出该事件原委,客户是一个在农村没有任何工作的妇女,一个同村的年轻人找到该客户说自己需要“多一张银行卡存钱,存自己的名字不方便”,表示如果客户用自己真实的身份证在建行开卡并办理全套电子产品后将该卡给他使用会给予客户260元的“好处费”并且如果有任何后续问题都不会再找该客户配合。在了解整件事情后工作人员更加细心深入的为客户分析如果客户出售账户后可能造成的问题和风险并建议客户报警处理,客户表示自己已知晓并会联系公安机关反映真实情况。
 
    随着人行261号文件出台后,银行办卡审核越来越严,犯罪分子的目标转移到了农村阵地,一些未出过门未读过书的农村妇女逐渐成为犯罪分子的首要目标,因为熟知银行开卡流程与银行害怕投诉的软肋,犯罪分子通常唆使开卡人员采用强硬态度要求银行开卡开电子产品,稍有询问就以投诉相威胁。银行在客户投诉与监管规定的双重压力下确实很难周全,但是此类客户一旦开卡后后续肯定是用于不正当用途,客户的身份持续识别与监管账户的规范使用又是银行的职责,在反洗钱形势如此激烈及监管部门重处罚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应该坚守职责,多询问、沟通对客户晓之以理讲解银行卡买卖的危害,相信总有一天广大群众会自觉抵制买卖账户行为。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央行二季度货币政策执·坚决防止影子银行死灰
·监管层密集发声 金融防·银保监会:当前中小银
·地方金融监管加速构筑·银保监会:超1.8万亿元
·央行将多举措推动应收·央行下调再贷款再贴现

图片新闻

央行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明显提高
一季度,人民币各项存款增加
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实体经济效果显现

热门点击

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情况图
2020年4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份额

在线调查

2020年您对哪家全国股份制银行服务最满意?
  •  中国农业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
  •  中国银行
  •  交通银行
  •  中国邮储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
  •  中信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
  •  兴业银行
  •  招商银行
  •  华夏银行
  •  广东发展银行
  •  平安银行
  •  浦发银行
  •  浙商银行
  •  渤海银行
  •  恒丰银行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服务内容 | 联系我们 | 加盟合作 | 免责条款 | 招贤纳士

Copyright © 2002-2011, tban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中联银信(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站法律顾问:北京贝邦律师事务所 姜波

版权所有:银行界 京ICP备10000166号

京公网安备1101140009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