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构建和谐健康的金融消费环境,根据人行和上级行相关工作要求,工行唐山海港支行在“3•15”期间开展了“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
明确活动目的,加强组织领导。活动旨在向公众宣传金融知识,强化消费者风险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护权益,提升全行服务品质,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服务形象。为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该行成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支行行长任组长、主管行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宣教效果。为确保宣教活动中相关知识和业务风险讲解精准,该行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增强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活动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重点宣传普及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加强对金融消费者责任意识的教育,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广告的基本知识、非法金融广告的识别方法和被非法金融广告误导的救济途径,提高金融消费者识别非法金融广告的能力,增强其风险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抑制盲目投资冲动,引导金融消费者通过合法程序解决金融消费纠纷。
活动形式多样,宣教内容丰富。开展网点阵地宣教活动,在营业网点设置“3.15”宣传专区对重点内容进行集中展示,设立宣传服务台向客户发放宣传材料,并由宣教小组成员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宣传讲解。结合本行实际,组织轮休员工开展户外集中宣教活动,在网点门前设立宣传展台吸引过路群众开展宣教活动。在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中,使消费者识别非法金融广告的能力和风险意识得到提升,引导金融消费者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意识的宣传教育,使金融消费者明白在“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通过宣传电信诈骗、银行卡盗刷等存在的风险,客户备付金相关知识以及支付账户的风险防范;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指导意见》中有关金融消费者享有的法定权利,向消费者普及其基本内容,尤其是信息披露、营销禁止、格式条款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等与金融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条款。通过本次主题宣教活动的开展,增强了该行员工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提高了广大消费者对该行服务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