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珠海建行了解到,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已开立Ⅰ类户,再新开户的,应当开立Ⅱ类户或Ⅲ类户,实行账户分类管理既可以实现个人资金的集中管理,又可以通过账户分类来防范网络支付风险,更好地保护自身的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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