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行工作要求,警钟长鸣,切实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合规查询,防范征信信息泄露风险,镇江分行高度重视征信风险管理,多维度抓好风险管控。
一、明确部门责职。根据工总行制定下发的《关于印发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有关管理制度的通知》、《企业征信系统相关制度》,为强化部门征信风险管控意识,该行对部门分工再次强调如下:管理信息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系统应用管理,具体包括与人民银行沟通协调系统应用和管理有关问题、系统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牵头制定不良客户定级标准、建立并跟踪修订个人客户信用局评分模型、信息核查、异议处理、欠款催收信息传递、用户授权和培训推广等工作。个人金融、银行卡业务、信贷管理、公司业务等部门为直接责任部门,应结合本专业实际,制定新增授信、贷后管理等工作中查询使用征信系统的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查询使用个人征信系统信用信息,内控合规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有关业务部门使用征信系统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加强用户管理。明确信息查询用户的职责及操作规程,各用户应坚持一人一码,杜绝一人多码或一码多用,防止设置“公共用户”。各用户应先培训后上岗,熟悉征信征信相关法律法规及征信管理工作要求。使用用户在岗位调离时,应立即报备予以停用,严格禁止将用户交给第三方机构使用。各用户应妥善保管并定期更新密码。
三、加强授权管理。所有客户在查询客户征信报告时应获得被查询人(个人、法人)书面授权同意,授权内容必须由客户本人当面签字确认,在授权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一是明确查询用途。应按实际业务正确选择查询原因。二是明确授权期限。三是明确授权日期。
四、严防信息泄密。查询所得信用报告及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客户及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泄露。征信报告只有在客户当面授权的前提下进行查询,不得以截屏、打印等方式向客户提供征信报告,如客户要求知悉本人信用报告内容,应告知客户向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或征信中心申请“本人查询”
五、加强查询管理。应严格落实查询授权制度,严禁无授权查询、超授权期限查询等违规行为。同时应按约定用途使用个人信息,不得用作约定之外的用途,不得未经客户同意向第三方提供征信信息。
六、加强档案管理。所有客户查询书授权书及有效证件复印件与贷款相关资料由查询员进行整理,统一进行归档和保管,未经授权允许不得调阅。
七、严格问责制度。坚持按章查询、依法查询,并按要求纳入内控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对于不按制度规定违规办理的行为,本着“谁分管谁负责、谁查询谁负责”的原则,对照办法将通过“经济处罚、记分处罚、行政诫面”谈话等方式严肃处理,对于监管部门执法中形成的罚款,由相关业务部门、当事支行、个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