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工行唐山滦县支行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通过开展宣传月、规范服务、强化风险防控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金融知识,提高金融消费者权益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提高金融消费者知识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该行分别于3月和9月,组织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和“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等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各网点摆放宣传单、宣传折页,各网点由网点负责人、大堂经理、客户经理等人员,在网点向来行客户散发宣传材料,进行广泛宣传,各网点通过多媒体电视系统,反复、循环播放上级行统一制作的图文、声像等宣传内容,由支行领导组织部门、网点相关人员在营业网点,到学校、集市、重点企业向社会公众和重点客户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折页等,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金融知识、“权利• 责任•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的意识的宣传教育,使金融消费者明白在“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投资,根据相关产品的风险特征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在社会公众中营造学习、掌握金融知识以及防范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相关知识的良好风气,增强社会公众主动防范金融诈骗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有效维护和保障自身权益。
二、规范服务,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实际工作中,该行各机构、网点自觉强化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意识,认真、全面地落实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权、合法权等权益,在理财、保险销售等业务过程中,严格执行上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严禁夸大收益、不揭示风险提示以及“飞单”销售非我行金融产品等,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同时,在各网点设置残疾人通道、配置花镜、盲字板等设施,对病残人员提供上门服务等,对残障人士提供人性化服务。
三、主动作为,有效防范客户各类风险。针对当前金融诈骗、银行卡盗刷等案件高发的严峻态势,为效防范客户各类金融风险发生,一是加强对防范各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的宣传,在网点醒目位置张贴风险提示,发放宣传资料,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解答相关咨询,提高金融消费者防范意识和能力。二是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严格落实客户身份核实、一米线等制度,履行告知、提醒等义务,保证客户权益,努力防范冒领、信息失密等事件发生。先后帮助客户堵截电信诈骗3起,堵截利用虚假身份办理银行业务7起。三是积极帮助客户挽回损失。先后通过与公安部门协作,帮助1名客户在公安部门成功立案,主动联系、协调第三方公司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帮助2名客户挽回资金损失1万多元,受到客户的称赞和好评,维护了银行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