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工行抚州分行认真贯彻落实银监会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管理,规范风险评估、产品销售等工作,提高个人理财业务风险防控水平。
一、规范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该行要求销售人员必须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面对面评估,确定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依据,至少应当包括客户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的、收益预期、风险偏好、流动性要求、风险认识以及风险损失承受程度等。对超过65岁(含)的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时,应当充分考虑客户年龄、相关投资经验等因素。
二、规范销售环节和销售行为。该行强化对理财产品销售环节的规范,要求各分支机构做好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真正做到“卖者有责”,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买者自负”,最终实现“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销售人员要严格按照客户风险评估结果,推荐与其风险等级相匹配的理财产品,实事求是的介绍产品,揭示产品风险,不得误导客户。严格禁止销售人员或其他人代替客户签署销售文件或抄录风险揭示内容实现合规销售,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推行销售环境和监控设备。该行认真落实理财专柜销售的要求,在营业场所设立专柜、理财室等形式,专门用于销售理财产品。通过建立专用系统,在理财产品销售专区实现理财产品销售全程录音录像。认真落实理财产品销售录音录像全覆盖的“双录”制度,做到每笔必录、先录后买,警示风险,满足监管要求,保障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四、规范销售人员的从业资质管理。该行要求所有个人理财业务从业人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方能上岗从事个人理财产品营销工作。要求各分支机构加强对理财销售人员的理财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总行认可的个人理财业务从业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