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工商银行总、省行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和建立完善案件防范工作长效机制的有关要求,鹰潭分行最近研究制定“六项机制”工作内容,全面推动辖内案件防范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一)责任机制。1、明确案防工作任务。要求辖内各分支机构和分行各部室要结合本单位(部门)、本专业案防工作重点,制订本单位(部门)、本专业2015年度案件防范工作计划和措施。2、层层签订责任状。该行行长与分行副行级领导、各支行行长,分行副行级领导与分管部门总经理(主任)分别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状。3、定期分析案防形势。坚持每季召开一次案件防范分析会议制度,及时分析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原因,提出落实整改措施。
(二)教育机制。1、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规定分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内组织两次以上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2、强化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教育。规定分行行长年内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反腐倡廉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同时督导辖内各行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反腐倡廉和案件防范等教育。3、扩大反腐倡廉和案防教育覆盖面。利用《网讯》、视频、期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廉政教育和案防教育,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培训等廉政教育阵地一体化。
(三)预警机制。1、风险业务预警。该行要求各专业部门要加强对本专业重要岗位和敏感部位高风险源的分析研究,从内控环境、外部环境、制度、流程、计算机系统、操作风险和主观意识等方面进行风险识别分析,界定本专业中高风险业务及业务风险点、风险源,并制定有效防控措施。2、案件趋势预警。规定分行行长按照总、省行《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和《关于建立和完善案件防范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的要求,主持召开案件防范分析会。3、员工违章预警。规定案防管理部门要督导辖内各行认真贯彻执行《违规积分管理规定》,将《违规积分管理规定》的宣传实施与《业务操作指南》推广应用相结合,在组织开展各类检查时,对违规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违规积分管理规定》,要建立违规积分管理档案,对制度执行不力、违规违章操作的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实施问责,切实解决业务操作中屡查屡犯的问题。4、突发事件预警。对可能发生的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按照总、省行和本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确定的分级标准和相关程序经行长批准,并视情况向有关单位报告。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披露方案由办公室提出,经行长办公会审定、报经省行批准。
(四)防控机制。1、制定内部控制管理委员会年度内部控制建设方案。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加强操作风险的防范工作。并积极组织推动全行内控制度、内控措施在有关部门的贯彻和落实。2、明确各类风险防范工作责任部门。
由该行纪委、监察内控部牵头负责员工道德风险的防范工作。一是加强对辖内支行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以及本级行党委所任命的管理人员行为动态管理;二是认真督导辖内各行落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鹰潭分行员工行为动态管理办法》。根据总、省行要求和安排,结合本行实际,组织开展对员工涉赌情况专项排查治理活动。
由该行行办公室(保卫部)牵头负责外部侵害案件的防范工作。一是按照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要求,建立和完善防范外部案件工作制度;二是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总行要求,指导监督辖内金库、营业网点和自助设备的安防设施达标化建设;三是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指导促进守押社会化各项工作,有效化解守库、押运等环节上的风险;四是要加强安全检查,指导监督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提高一线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协助经营机构、营业场所及相关专业部门防控抢劫、盗窃、爆炸、诈骗等外部侵害案件的发生。
由该行行电子银行部负责IT技术在业务流程中的防控工作。一是发挥数据集中和统一的业务平台优势,配合专业部门在业务需求分析和软件开发阶段将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融入到系统控制和操作流程中;二是加强对网络和系统的维护,保证网络稳定运行,发挥其在防范各类风险中的重要作用;配合业务部门做好各类风险控制类需求的整理,按照立项管理办法进行实施,将风险管理理念融入业务系统的设计中。
各专业部门负责本专业内部控制管理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工商银行内部控制规定》,制定本专业内部控制实施细则;根据本专业工作范围和特点编制清晰直观的基础业务流程图,并注明风险点和控制基本要点和措施,以便于各级业务操作人员遵循和管理人员检查;二是按照专业要求和规定,每半年组织一次内控管理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违规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管理人员和员工负责本职范围内的防控工作。一是由该行本部管理人员对本部门违规违章屡查屡犯问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要切实抓好所管辖范围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二是分行本部员工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本职岗位规章制度,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盲从性违规违章行为的发生。
该行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负责将分行本部各部室(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量化检查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并会同监察内控部对各行发案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当年发案情况扣减绩效。
(五)监督机制。1、党内监督。分行党委重点加强对各支行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决策行为、民主作风、廉洁自律和履行职责、选拔任用以及信访核查等情况的监督;对所辖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防范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量化检查评价;对各支行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2、行务监督。认真落实行务公开制度,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将规定公开的内容向员工公示;组织员工对行务公开等涉及全行改革发展重大事项进行满意度测评。3、对基层机构负责人的监督。督导各行建立基层机构负责人履职档案,协助行长及时做好基层机构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工作。4、对重要业务的监督。各相关业务部门要重点抓好对企业开户、U盾申领、预留印鉴卡管理、银企对账、票据承兑与贴现业务、客户营销与维护、代客办理业务和员工经商办企业、参与赌博等重要风险点的监督检查和防控治理;要严格执行从信用评级、项目评估、授权,贷款调查、审查、审批、贷后管理到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全过程的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加强对集中采购工作中采购方式、采购流程、供应商的推荐、评审、费用决算、合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
(六)奖惩机制。1、奖励。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单位进行通报表彰;认真执行总行《员工抵制、检举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和堵截案件奖励办法(试行)》,对经查证属实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2、惩处。按照总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对案件防范和内控管理工作不落实,涉及违规违纪违法的当事人、领导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