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入秋喜事多,邮行再结硕果。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对2016年度江西省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上饶邮储银行被评为2016年度全省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A档先进单位。
自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以来,上饶邮储银行始终以“三个坚持”维护金融消费者的服务宗旨立足于该行的各项业务,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社区的市场定位,顺势走商业可持续的惠普金融发展道路,与消费者开展互利共赢的美好局面。
坚持预防为先与教育为主相结合。事先预防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该行一方面在营销过程、服务质量、内控管理等方面不断加强员工关于消费者保护的培训,从思想上使全体工作人员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意识,加强对消费者保护工作的理解,充分认识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对于日常出现的消费者投诉情况该行能够及时协调处理并妥善解决问题,这样可以更好的防范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的冲突,及时化解由于不必要的误会引起的矛盾纠纷,进而提升邮储银行在消费者心中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地位。
坚持金融服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相结合。中国政法大学赵旭东教授指出:“宣传教育不仅是金融机构,更应该是全社会的任务,不同的社会组织要尽好自身的职责,拥有广泛受众的媒体更要承担其传播普及的义务。”该行作为消费者保护的行为主体,自觉投入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当中,不断加强与社会媒体的联系。从金融服务方面而言,该行不仅从制度上明确消费者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更从行为上将宣传与教育相结合,持续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普及月”及日常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常态化宣传工作,以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和能力为目的,加强了广大金融消费者对其自身权利和对金融行业的理解,从而不断提升该行的良好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坚持消费者投诉与自我反省相结合。作为以社会群体为服务对象的金融机构,该行在面对消费者投诉时,主动联系客户并启动纠纷调解处理机制,做到对所接收的每一起投诉,都能站在消费者角度,及时安抚消费者情绪,妥善处理金融消费矛盾与纠纷。能够做到在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反省与改进,不断改变和提高消费者对银行的看法和信心。
成绩是起点,荣誉当动力。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是一项长久而持续的工作,它与每位银行从业工作者息息相关,上饶邮储银行始终牢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力争今后各项业务活动中把握住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每一个环节,抓住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为消费者权益的维护提供更有效的帮助,该行坚信“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有扎实做好眼前的每一步,才可为整个金融大环境的改善迈出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