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工行唐山海港支行严格按照落实上级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开展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支行党支部提醒谈话,认真做好支行党建工作。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今年以来,支行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特别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工商银行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加强学习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真正把管党治党建设党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二、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半年来,支行党支部始终把贯彻落实《办法》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细化措施,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探索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力求达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一是建立约谈机制,让党员干部职工在纪律红线之外止步。积极采用工作提示、廉洁谈话、提醒面谈等方式进行及早处理。进一步形成了班子成员之间、党员干部职工之间经常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上半年,在全行性廉洁谈话基础上,支部书记对两位副行长和内控监察员、内控监察员对运行督导员和营业室经理进行了工作提示方面的第一种形态谈话共计5人次,做到了提示有的放矢,既关心党员工作生活,又提示当前工作、廉洁自律以及分管工作的风险点。
二是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放在前面,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切实遏制违法违纪行为滋生蔓延,切实将有倾向性苗头泯灭在萌芽之中。
三是以党章为基础,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准确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积极营造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为基础的相互教育、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组织开展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化认识,分析本单位把握运用“四种形态”的现状及问题,剖析原因,提出了相应对策。
工行唐山海港支行党支部通过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思想教育,学习各项规定,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深入贯彻落实,下一步工作中,该行将按照上级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认识,切实做好支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