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关于在相关业务领域加强反洗钱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反洗钱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反洗钱工作对经营管理的支持和服务作用,株洲分行公司部认真贯彻执行反洗钱工作要求。 一、将反洗钱业务培训常态化 第一,利用部门晨会定期开展反洗钱业务知识培训,学习贯彻省、市分行下达的各类文件和风险提示;第二,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经理、主管行长、现场讲解、微信、短信等方式进行反洗钱宣传。 二、优化流程,实现授信业务联动运用反洗钱成果 要求客户经理在受理客户授信业务(包括资信证明)时,客户经理(或反洗钱业务岗)须及时查询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结果和相关信息,作为准入要件纳入受理和申报材料。放款审核岗在放款前要再次核实客户洗钱风险等级信息并作为最后是否放款的决策依据。如2017年5月15日XX电气物资有限公司因投标向我行申请办理XX集团有限公司为受益人的资信证明,放款审核岗在审核签字时发现申请人为反洗钱高风险客户,为确保风险可控和业务合规,我部放款审核岗暂时终止审核,退回客户经理继续开展尽职调查,经核实客户被列为反洗钱高风险客户的原因是:申请人账户于2014年10月31日至2017年3月7日期间因公司合同纠纷被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冻结,经法院判决,2017年3月7日扣划修改费用后解冻,目前账户状态为正常。为确保反洗钱制度的落实,公司部进一步完善了大中型和小企业贷后管理资料清单,要求客户经理按月、季查询小企业和大中型客户反洗钱风险等级,并将其作为贷后管理档案的必要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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